廈門日報訊 (記者林雯)退養農民又多了一種職業選擇。據市農業局昨日發布,廈門已出臺政策,利用退養農用地發展蔬菜、水果種植的退養戶可獲得政府補助。 廈門從2014年開始實施生豬退養,至2017年退養完畢,全市生豬養殖進入了“去散戶”時代。為幫助更多生豬、牛蛙等畜禽退養戶順利轉產轉業,市農業局聯合市財政局制定實施了《生豬牛蛙等畜禽退養發展水果蔬菜生產扶持措施》,扶持對象就是此前的生豬、牛蛙等畜禽退養戶,扶持范圍限生豬、牛蛙等畜禽退養原養殖場所農用地,但不包括一級水源保護地及不準種植林果的基本農田。 退養戶轉行進行水果種植或蔬菜栽培都可獲得政府補助。按照要求,選擇適合本地種植的水果,如琯溪蜜柚、芭樂、黑李、蓮霧等,根據不同水果的技術規范要求種植,符合常規種植標準的就可獲補助。同樣,符合常規種植標準的露地非設施蔬菜栽培項目也可獲補助。值得一提的是,廈門鼓勵農戶發展高質量種植業,生產高質量農產品,按照無公害水果種植標準進行果園建設、管理,施用商品有機肥做底肥,財政資金可補助3000元/畝;施用商品有機肥進行蔬菜栽培,財政資金按800元/畝進行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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