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租賃住房 不低于新增供應量30% 記者看到,廈門市將繼續加大商住用地供應力度,加快推進征遷交地工作和土地出讓節奏,2018年力爭出讓商住用地(含市場租賃住房等)建筑面積300萬平方米以上。 根據地塊不同特點,綜合采用限地價、限房價、競配建、競自持、現場抽簽等方式,穩定地價水平和房價預期。值得一提的是,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項目要一次性對外公開銷售。 《實施意見》中還提及,廈門市接下來會加大租賃住房建設和供應力度。2018—2020年新建各類租賃住房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鼓勵住房租賃企業通過租賃、購買合法市場房源的方式籌集租賃住房;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鼓勵國有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 新開樓盤銷售 適時推行公證搖號 《實施意見》提到,將持續開展房地產中介市場專項治理活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規范市場秩序。 在商品房項目申請預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簽訂信用承諾書。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和失信行為將記入信用檔案,列入“黑名單”并公開曝光,建立跨部門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對未按合同約定時間開工、竣工涉嫌捂地的企業,依照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禁止違約企業及控股母公司參加廈門土地競拍。 同時,《實施意見》還表示,根據市場供需情況,適時推行新開樓盤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工作。對社會關注度高、蓄客量大于房源量的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要采取公證搖號開盤銷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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