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 (記者 黃文水 通訊員 陳友銘 康依媚)取消證明事項,減證便民惠民。近期,同安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于2018年取消證明事項的通知”。通知明確:同安區審改辦繼續牽頭推進“減證便民”專項行動,決定取消共59項要求相對人提供的證明事項和為相對人出具的證明事項。 同安區審改辦介紹,根據我市《關于加快落實“放管服”改革實施意見任務清單的通知》要求,同安區在逐一審核證明事項,并征求各相關部門意見基礎上,為切實減輕企業、群眾辦事負擔,提升改革獲得感,減輕基層單位工作負擔,提升辦事效率,決定取消42項要求相對人提供的證明事項和17項為相對人出具的證明事項。 記者留意到,該通知還保留了“個性服務”。對在同安區以外的地區或部門仍然要求群眾在辦事過程中提供的證明,同安區相關部門應按照“方便群眾、特事特辦、實事求是、做好服務”的原則,繼續開具相關證明,以確保群眾能順利辦理有關事項。 此外,為嚴格落實“減證便民”專項行動責任。清理規范證明事項后續工作將納入同安區“放管服”改革任務督查范圍,對不能按時限要求完成任務的予以通報。對隱瞞不報,繼續要求辦事群眾提供相關證明的,將強化監督問責、從嚴追究責任。 相關新聞 “減證便民”專項行動相關要求 一是規范證明辦理。對取消的證明事項,各鎮街、相關區直部門要及時公示并修訂相應的辦事指南;要同步梳理依據文件,本級及以下的應自行廢止或修訂相關條款;涉及市政府文件或省廳一級的,要主動報請修訂完善。對暫時仍需開具的證明事項,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辦事指南的方式,規范文本樣式,明確辦理用途及法律依據,主動在網站公布,方便市民群眾查閱。 二是推進信息共享。本次共梳理出3項證明材料可通過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后予以取消,對“社保明細”“居住證明”“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出具計劃生育狀況證明”等一些涉及單位面廣、群眾辦件量大的證明事項,要求各部門加快推進部門之間數據互通、信息共享和校驗核對。要求相關部門在第三季度前完成信息共享,取消對應的證明事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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