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財產豪車不見了 此后,阿財既未按照執行通知償還欠款,也未主動聯系集美法院。次月,執行干警協同技術人員再次前往阿財家中,擬將車輛扣押回廈門,卻發現該車已經“不翼而飛”。 執行干警警告說:“你們蓄意轉移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車輛,人民法院可以以阿財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移送公安機關,你們現在主動將車輛交出或者履行還款義務還來得及。” 阿財的母親置之不理,執行干警只好依法留置送達,送達了一份責令交出財物通知書和一份罰款決定書。但阿財仍然選擇了拒絕執行。 代價高昂被罰并追責 今年年初,集美法院以被執行人阿財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為由,將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今年6月,公安機關將阿財拘捕歸案。“我們真的沒有想到執行的力度會這么大,如果知道的話,我們早就履行了,現在不但要多交8萬元的罰款,還會被判刑,我們全家這次都得到教訓了。”7月4日,阿財的家人主動將該案未到位的執行款60萬元交付給申請執行人,并向集美法院繳交罰款8萬元。 集美法院執行局局長張慶東介紹,被執行人拒不交出名下車輛及判決確定的財物,還轉移現場查封扣押的車輛,經法院處罰后仍拒不執行判決內容,其行為已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且情節嚴重。即使阿財被拘捕后立即履行了法律義務并繳交了罰款,仍將面臨被追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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