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吳宇豪通訊員夏思萱)今后,思明區(qū)轄內的居民遇到個人銀行賬戶資金損失、家庭財產損失、重大惡性案件傷害等,均可以與保險機構或政府部門聯(lián)系理賠啦!近日,思明區(qū)針對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推出了一個民生“大禮包”———思明區(qū)社會治安綜合保險。
該保險由思明區(qū)委政法委、思明區(qū)綜治辦牽頭,攜手平安財險、太平洋財險兩家保險公司,為思明區(qū)群眾因社會公共事件或治安犯罪造成的財產和人身傷害提供的保險保障。
據了解,自2012年以來,思明區(qū)社會治安滿意率(群眾安全感)保持在96%以上,位居全省前列;刑事警情數和治安案件保持年均15%降幅;培育了“曾厝垵社區(qū)多元共治”“見義勇為人員優(yōu)撫138模式”“無訟社區(qū)”等一批全國典型綜治平安品牌,多次獲得全省“平安縣(市、區(qū))”榮譽稱號。
保障范圍廣
百萬居民受益
據悉,思明區(qū)是廈門的中心城區(qū),區(qū)委區(qū)政府高度重視綜治平安工作,始終堅持把平安建設置于“幸福思明”戰(zhàn)略規(guī)劃中,多舉措全面深化“平安思明”創(chuàng)建活動,把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率作為“軟環(huán)境”來改善、“巧實力”來打造。
今年,思明區(qū)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2018年為民辦實事項目“社會治安綜合保險”,每年出資840萬元,為轄區(qū)99.63萬常住人口和綜治人員投保社會治安綜合保險。
據了解,本次保險時間為期一年,自2018年7月10日0時至2019年7月9日24時止,綜治保險的保障對象分為兩大類,保障范圍廣,受益人群多。
第一類是戶籍登記在思明區(qū)轄區(qū)內的23.23萬戶家庭戶和在省公安治安管理系統(tǒng)中登記在冊、屬于思明區(qū)轄內(含已取得居住證)的20.58萬名流動人口。
第二類是綜治人員,綜治人員不以戶籍為界限,是指思明區(qū)59個綜治責任單位和10個街道(含社區(qū))的全體工作人員。
涵蓋險種多
給予多重保護
據介紹,本次涵蓋險種多,分為三大類險種,并給予多重保護。
第一類是提供家庭財產盜搶損失、個人銀行賬戶資金安全保險、“兩搶”案件救助責任、突發(fā)事件救助責任、精神病人傷人及損壞財物救助責任、重大惡性案件傷害救助責任等的六種基本險種。
其次,涵蓋了重大惡性案件傷害責任擴展善后補助、家庭財產、火災、家庭第三者責任、個人銀行賬戶詐騙、個人網上銀行資金安全、中小學、幼兒園師生校園群體食物中毒救助、平安志愿者救助等的七種增值服務。
第三類是新增綜治人員責任險,為綜治工作人員因公導致傷殘、死亡或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fā)疾病死亡等情況下提供了保險保障。
24小時服務
提升居民安全感
今年,思明區(qū)社會治安綜合保險由平安財險和太平洋財險兩家單位服務。
居住在蓮前街道、梧村街道、中華街道、嘉蓮街道、筼筜街道轄內的居民,可聯(lián)系服務專員劉靖18605928161、吳守麗18965119192,或撥打平安財險24小時熱線95511。
居住在鼓浪嶼街道、濱海街道、開元街道、廈港街道、鷺江街道轄內的居民,可聯(lián)系服務專員張雅筠18250884860、高佳濱15060741255,或撥打太平洋財險24小時熱線95500。
據介紹,思明區(qū)通過引入市場機制參與社會綜合治理,將發(fā)揮保險的社會補償功能,分散社會風險,讓居民家庭財產、人身安全有保障。這也有利于增進群眾對綜治平安建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進一步提升市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思明區(qū)社會治安綜合保險詳情可關注“平安產險廈門”“太平洋產險廈門分公司”微信公眾號,回復關鍵詞“思明綜治險”,查看詳細保險責任和理賠流程。
思明區(qū)社會治安綜合保險險種
1.家庭財產盜搶損失
思明區(qū)住戶的室內財產遭受意外盜搶造成的損失進行補助的責任。每戶累計最高補助限額為人民幣25000元。其中,現金、金銀首飾累計最高補助限額為每戶每年各人民幣15000元;手機累計最高補助限額每戶每年500元;電腦(含筆記本電腦)累計最高補助限額1500元;自行車每戶每年累計最高補助限額200元。
保險期間,全區(qū)年累計最高補助限額為人民幣4億元。
2.個人銀行賬戶資金安全保險
個人銀行賬戶內的資金損失進行補助的責任,每人每年累計最高補助限額為人民幣5000元。
3.“兩搶”案件救助責任
在保險期間,在保險區(qū)域內發(fā)生的因搶劫、搶奪案件,造成被搶者(包含廈門市流動人口)受傷及隨身財物損失,自案發(fā)之日起,經公安部門取證確定為搶劫、搶奪,并依法立案偵查的案件,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在保險救助限額內予以被搶者人身及財物救助。
4.突發(fā)事件救助責任
在保險期間,在承保區(qū)域內發(fā)生暴亂、罷工、民眾騷動及惡意破壞、恐怖活動,造成第三者(包含廈門市外來人口)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廈門市公安局出具的材料認定為準),自案發(fā)之日起,經公安部門取證確定為突發(fā)事件,依法立案偵查的案件,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在保險救助限額內予以第三者人身及財物救助。
5.精神病人傷人救助責任
在保險期間,居民在保險區(qū)域內由于被診斷、鑒定為精神病人的行為人傷害所導致的人身傷亡,除監(jiān)護人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外,對被保險人依據國家或地方有關法律規(guī)定給付的一次性傷亡救助金額以及支付的醫(yī)療費用,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救助。
6.重大惡性案件傷害救助責任
在保險期間,居民在保險區(qū)域內因他人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為導致人身傷亡的,除了相應責任人應承擔的賠償外,對被保險人依據國家或地方有關法律規(guī)定給付的一次性傷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醫(yī)療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
7.綜治人員責任
(1)在保險期間,區(qū)直綜治責任單位和街道(含社區(qū))工作人員(下面簡稱“綜治人員”)在執(zhí)行公務過程中,因下列原因導致傷殘或死亡,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補助,每人每次事故傷殘或死亡最高補助限額50萬元,每人每次事故醫(yī)藥費最高補助限額20萬元:
(2)在保險期間,綜治人員在執(zhí)行公務過程中因疏忽或過失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應由被保險人承擔侵權經濟賠償責任的,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負責補助:每人每次事故傷殘或死亡最高補助限額50萬元,每人每次事故醫(yī)藥費最高補助限額20萬元。每次事故最高補助限額為900萬元,全區(qū)全年累計補助限額3000萬元。
8.重大惡性案件傷害責任擴展繕后補助增值保障服務
在保險期間,居民在承保區(qū)域因重大惡性案件導致人員傷亡,對被保險人依據國家或地方法律規(guī)定給付繕后處理的相關費用,在約定的限額內按實際支出對直系親屬給予補助。包括:家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每次事故每人最高補助限額1萬,每次事故最高補助限額10萬,全區(qū)全年累計補助限額100萬元。
9.綜治人員責任擴展24小時意外救助增值保障服務
在保險期間,對綜治人員責任擴展在24小時內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的傷殘和死亡。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補助。每人每次事故傷殘或死亡最高補助限額50萬元。
10.平安志愿者救助增值保障服務
在保險期間,對在承保區(qū)域內因開展志愿者活動或履行志愿者職責時導致的人身傷亡,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補助。每人每次事故傷殘或死亡最高補助限額50萬元,每人每次事故醫(yī)藥費最高補助限額20萬元。
11.中小學、幼兒園師生校園群體食物中毒救助增值保障服務
在保險期間,承保區(qū)域內中小學、幼兒園師生因食用校園內提供的餐食導致的集體中毒(10人以上)給予限額內的補助金。每人每次補助限額1000元,全區(qū)年累計最高補助限額1000萬元。
12.個人銀行賬戶詐騙增值服務
在保險期間,承保區(qū)域內低保戶、低收入戶或60歲及以上老人因被詐騙導致個人銀行賬戶的資金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每人每次補助限額為損失金額的30%,每人每年累計補助限額為1000元。
13.個人網上銀行資金安全增值保障服務
在保險期間,承保區(qū)域內居民以實名身份與銀行簽訂個人網上銀行服務協(xié)議,且除網上銀行賬號、用戶名和密碼外,還使用動態(tài)密碼、數字證書等安全保障工具。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網上銀行賬戶內的資金被盜竊,保險人將負責賠償。每人每次補助限額為損失金額的30%,每人每年累計補助限額為1000元。
14.家庭財產火災、爆炸增值保障服務
在保險期間,承保區(qū)域內住戶因火災、爆炸導致家庭財產損失,我司按實際損失價值給予補助。每戶每年累計最高補助限額1.5萬元,全區(qū)累計最高補助限額2000萬元。
15.家庭第三者責任增值保障服務
在保險期間,承保區(qū)域內的住戶發(fā)生火災、爆炸,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含港、澳、臺地區(qū)法律,下同)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的,保險人將根據合同的規(guī)定負責補助。每戶每年累計最高補助限額1.5萬元,全區(qū)累計最高補助限額20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