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詹文)作為全國首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廈門要對社會信用立法了。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將于明日一審《廈門經濟特區社會信用條例(草案)》。該草案圍繞社會信用信息規制、激勵與懲戒、信用主體權益保護、社會信用服務行業發展與規范等方面進行了相應的制度設計。 哪些信息會被采集? 受表彰和不履約都會被記錄,收入存款等隱私禁采集 草案提出,社會信用信息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場信用信息。前者主要是守法情況,后者主要是履約情況。信用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這些內容應當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目錄:用于識別信用主體的基礎信息;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檢查、行政征收、行政給付等行政行為中反映信用主體信用狀況的信息;信用主體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信息;信用主體受表彰獎勵及參加社會公益、志愿服務等的信息。具體項目由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廣泛征求公眾意見,經專家評估后,制作成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對外公布。 不是所有信息都能隨意采集。草案規定,自然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紋、疾病和病史信息等,禁止采集。自然人的收入、存款等信息也禁采集。 被公開的信息能刪嗎? 守信失信信息不能刪,侵犯合法權益的可申請刪 被采集到的信用信息,將通過市社會信用信息平臺及時公開。經初審修改后的草案提出,受到表彰獎勵、志愿服務、慈善捐贈等守信信息可以申請不公開;失信的內容,依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利影響后,可以提出信用修復申請。但守信失信信息都不得刪除。 這種情形可刪:信用主體如認為自己的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存儲或者提供存在錯誤、遺漏或侵犯自己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及其他合法權益的,可提出異議申請。核查屬實的,這些信息要更正或刪除。 有哪些激勵或懲戒? 守信可優先辦事,嚴重失信會被聯合懲戒 草案提出,廈門要建立統一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系統,嚴重失信的實行多單位聯合懲戒。守信有這些激勵措施: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中給予優先辦理、簡化程序、降低檢查頻率等支持和便利;在財政資金補助、政府采購、政府投資工程建設招投標、政府購買服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公共資源配置、榮譽評選等活動中同等條件下列為優先選擇對象;對于從事非營利性的民生工程項目根據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財政補貼和政策支持等。 失信有這些懲戒措施:在行政管理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不適用信用承諾等便利化措施;在公共資源配置、政府投資工程建設招投標等活動中作相應限制;必要時限制其享受財政資金補助、政策支持以及參與表彰獎勵;限制出境、限制乘坐高級交通工具、限制購買不動產及其他高消費等;限制進入特定市場、行業或者開展相關業務活動等。 草案提出要建立信用承諾制度,信用主體可自愿作出信用承諾,接受社會公開監督。 誰可查詢信用信息? 草案提出,信用主體可查詢自身的公共信用信息,有權知曉信息的歸集、采集、使用等情況,有權獲得自身信用評價情況。 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其他國家機關、群團組織,根據履職需要,在這些工作中可查社會信用信息、購買信用服務:實施行政許可、行政檢查和較大數額行政處罰;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資金和項目支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科研管理等;國家工作人員招錄、職務任用、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等。 草案要求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安全保護制度,采取安全保密措施,保障信息安全。若有人篡改、虛構、泄露、竊取,非法提供、披露、使用和買賣社會信用信息,會有相關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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