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勁超圖 海西晨報訊 (記者雷妤 通訊員 萬宇)市民們注意了,若今后任意攀爬、鉆越、損毀高速鐵路封閉設施,個人可能受到最高1000元處罰。昨日記者從鐵路部門獲悉,10月1日起,《福建省高速鐵路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正式實施,這是專門針對福建鐵路的特點專門設立的規定。為何要專門設立《規定》,《規定》包括了哪些內容,會進行哪些處罰?晨報記者帶你一一了解。 《規定》適用于設計時速250公里及以上的合福、杭深等客運列車專線鐵路,規范了高速鐵路沿線施工建造、樹木種植等行為,進一步明確高速鐵路監管主體和監管范圍,明確執法監管職責和法律責任。 《規定》明確高速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不得實施的行為,其中包括:在高速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不得擅自鋪設、架設各類跨越、穿越高速鐵路線路的管線、纜線、渡槽等設施,不得燃放煙花爆竹、燒荒、焚燒垃圾,不得拋擲可能影響行車瞭望或者設施設備安全的物品,不得放置影響高速鐵路安全的棄土棄渣。 《規定》明令禁止影響高速鐵路安全的治安違法行為,其中包括:禁止擅自進入列車司機室、機械室等工作區域,禁止擅自進入設備管理和行車調度等工作場所,禁止干擾高速鐵路計算機信息系統,禁止攀爬、鉆越、損毀高速鐵路封閉設施,禁止在高速鐵路動車組列車內吸食或者使用誘發煙霧報警的物品,禁止破壞、損毀高速鐵路線路、列車、通信信號和電力電纜、供電接觸網、防護柵欄、限高防護架等設施和標識,禁止傳播影響高速鐵路安全的不實信息。 《規定》明確禁止在高速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范圍內升放風箏、氣球、孔明燈、動力傘、飛行器等空飄物和小型航空器等行為。 違反《規定》相關責任者,將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情節較重的,對單位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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