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林雯) 據近日發布的《福建省物價局關于放開城市新建住宅供電工程建設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從10月1日起,廈門新建住宅供電工程建設收費將實行市場調節價。 從2007年起,廈門的新建住宅供電工程建設收費就實行政府定價,由住宅建設單位按規定交納新建住宅供配電設施工程建設費后,供電企業按合同約定時間同步配套建設住宅及公建項目供配電設施工程。但從今年10月1日開始,這項收費就將退出《福建省定價目錄》,由供電企業自主制定相關收費標準。 要注意的是,10月1日之前開發建設單位已委托供電企業建設并簽訂相關合同的項目,有關城市新建住宅供電工程建設收費仍按原規定執行。 針對政策變化,廈門價格監管部門將加強新建住宅小區供電工程建設領域的價格行為監管,依法查處價格壟斷和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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