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9月2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誡思/文 陶小莫/漫畫)他有多間房屋用于出租,收著房租卻故意欠債不還,被拘留后還死不悔改,拒絕向法院申報財產,一次又一次挑戰法律底線。 近日,“老賴”林某因拒執被追究刑責。 “老賴”拒付執行款 林某家住海滄區某村。之前林某因施工需要,找韓某、雷某幫忙運送一批土頭,并向二人出具了運輸款欠條。 2014年4月,在林某故意拖欠運輸費用、不接電話的情況下,雷某與韓某決定向法院起訴,要求林某支付運輸費共計10萬元。同年5月,該案在法院調解下結案,雙方約定,林某分兩期支付拖欠雷某、韓某的運輸費用。 不料,林某拒絕按照法院出具的調解書支付任何有關費用。雷某和韓某二人被逼無奈,只好分別向海滄法院提交了強制執行申請。 法院立案執行后,案件承辦人分別向林某送達執行裁定書、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明確要求其在收到材料后如實向法院書面報告前一年內的財產情況,并且責令其自動履行還款義務。 然而,林某在簽收法院的法律文書后拒不報告其財產情況,也未能夠按時足額支付執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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