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白若雪 通訊員 鄭怡婷)中秋前后,不少企業通過送月餅,向員工和客戶表達關懷。小小的月餅承載著濃濃的心意,但可別忽視其背后的稅收風險。 廈門稅務部門提醒,一般企業外購月餅發放職工福利,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抵扣進項稅,應該進項轉出。若是外購月餅無償贈送給客戶,則需要視同銷售貨物,按照月餅的公允價格申報繳納增值稅,同時準予抵扣進項稅額。 而對于月餅生產企業,其自產的月餅無論是用于發放給職工或者無償贈送給客戶,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在增值稅方面都應當視同銷售處理。 |
相關閱讀:
- [ 09-19]個稅過渡期政策即將執行 廈門稅務部門澄清兩大誤區
- [ 09-15]集美稅務方便納稅人 普通發票換版實現無縫銜接
- [ 09-15]集美稅務開啟新窗口 大宗業務辦理走上快車道
- [ 09-12]稅務部門解讀新個稅怎么算 給中低收入人群直觀減稅
- [ 09-07]明年廈門首批劃轉非稅收入將由稅務部門征收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