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人員落戶島內 “持證”期縮短3年 據了解,在放寬政策前,外來人員戶口遷入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應當同時具備這些條件: 1.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連續滿5年; 2.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5年; 3.有固定職業并簽訂經勞動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即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4.擁有房屋所有權證的住所; 5.無違法犯罪記錄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 外來務工人員戶口遷入思明區、湖里區的,應當具備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連續滿8年,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8年,及上述第3、4、5項規定的條件。 這次新政策,外來務工人員持有廈門市居住證(暫住證)連續滿5周年、在廈門辦理就業登記手續并參加廈門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5周年,且在廈門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產,可將戶口遷入廈門。 警方表示,本次新政策,取消了此前“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的要求。 所謂的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產,是指申請人本人在本市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的房產,房屋用途應當為住宅(商業或商住兩用除外)。所有權份額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是指申請人與其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買房產的,其所有權份額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父母、配偶和子女等直系親屬之間共同擁有的房產不受此限制)。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 取消獨生子女限制 本次新政策中,調整了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政策,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取消被投靠子女屬獨生子女的限制。警方表示,根據新政策,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計生部門出具的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證明,其他原有投靠的年限和要求不變。 警方表示,政策調整前,島外戶口遷移至島內只能通過申請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來辦理,新政策予以放寬。 本次新政策中,也調整完善市內戶口遷移政策,即戶口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且滿5周年的居民,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并參加廈門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5周年,在思明區、湖里區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產,可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里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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