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宗滿意 通訊員 鄭政蓉) 近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廈門在全省范圍內率先出臺《廈門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實施辦法》,積極運用財政資金通過擔保的增信和杠桿作用,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該辦法的落地實施,將成為廈門改善民間投資環境、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實質舉措,也是推動“雙千億”工作發展的重要抓手。 擴大扶持對象 全市中小微企業均受益 在廈門相關部門現行的針對特定行業(領域)企業的政策性擔保政策基礎上,該辦法將扶持對象擴大至全市中小微企業,并優先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廈門市重大產業集群及其配套附屬行業的中小微企業。 在業務模式上,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采用政銀擔三方合作模式,政府、銀行和擔保公司分別按照3∶3∶4的比例進行風險分擔,也可根據需要建立由各區、園區管委會、行業主管部門參與的多方合作模式,進一步分擔銀行代償風險,以提高銀行參與積極性。現階段,以市、區財政投資或國有全資的國有融資擔保公司為限開展政策性擔保業務。 確立普惠原則 堅持小額分散 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實行低門檻、低費率、廣覆蓋的業務原則。業務條件上,擔保公司以信用擔保為主要反擔保方式,對于資信、財務狀況良好的中小微企業實行“見貸即保”,提高服務效率。業務收費上,銀行貸款利率不超過基準上浮40%,擔保公司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5%。業務覆蓋面上,要求擔保公司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主要服務小微企業,單戶及其關聯方融資性擔保余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優質納稅企業 最高信用擔保1000萬元 對近兩年年均納稅額在50萬元以上的中小微企業,擔保公司按照該企業近兩年年均納稅額的一定倍數給予信用擔保額度,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緩解中小微企業因抵質押物缺失而面臨融資難的問題。 另外,本次實施辦法還進一步完善了配套機制。其中,實施辦法做實代償補償機制,由市財政局安排政策性擔保專項資金,用于承擔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政府應補償的代償風險,專項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建立績效考核機制,著重考核擔保公司政策性融資擔保余額、放大倍數、扶持小微企業數量、擔保費率、風險控制等指標,考核結果與擔保公司負責人薪酬、扶持政策等相掛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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