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金 雪中送炭暖人心 思明法院司法為民,多方式多渠道確保困難當事人基本生活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 思法)在執行工作中,一旦執行不到位,本就身陷困境的申請執行人往往會面臨雪上加霜的窘境。近年來,為幫助身陷困境的申請執行人渡過難關,思明法院堅持司法為民,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規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及省、市、區有關文件精神,在對訴訟費“減、免、緩”的同時,還多方式、多渠道妥善處理申請執行人為特困群體而被執行人又缺乏履行能力的執行案件,保障困難申請執行人的基本生活。 2016年,思明法院司法救助98人,發放救助金64.3萬元;2017年救助93人,發放103.17萬元;今年以來,司法救助8人,發放救助金52.83萬元。司法有情,一筆筆救助金讓困難當事人看到了希望。 案例1 遇車禍變植物人 法院幫助她渡難關 2007年9月6日上午8點多,小愛正走在呂嶺路江頭西路路口的人行橫道上,一輛小轎車將她撞成重傷。事發后,交警部門認定,轎車司機張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小愛不負責任。經司法鑒定,小愛為特重型顱腦損傷致植物狀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評定為一級傷殘。 張某是一家汽修店員工,當天駕駛的車輛并非他所有。肇事車輛背后復雜的法律關系導致索賠困難。2008年,思明法院作出判決,張某和汽修店老板劉某共同賠償小愛179萬余元,劉某還應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10萬元。 判決生效后,在賠償方面,張某、劉某一拖再拖。2008年6月,小愛一方申請強制執行,思明法院立案。在追加了劉某妻子為被執行人后,法院依法扣劃了劉某妻子的銀行存款14萬余元,劉某的所有洗車設備也被依法拍賣。在張某被羈押且無可供執行財產、劉某下落不明的情況下,法院依法將已執行到位的15萬余元發放給了申請人小愛。 然而,對于小愛一方而言,這筆錢不過是杯水車薪。支付巨額醫療費讓小愛一方陷入了困境,而小愛仍急需護工護理,需要后續治療。此外,小愛離婚了,她父母年事已高,一家人生活十分困難。于是,小愛一方向思明法院提出了執行救助申請。 經審核,近日,思明法院向小愛發放了司法救助金226368元。近階段的護理費、治療費有了著落,小愛一方十分感激。 案例2 受傷喪失勞動能力 司法救助解燃眉之急 2015年8月28日早上,阿金乘坐薛某駕駛的摩托車行駛至漳州臺商投資區角美鎮霞嶼村路段時,摩托車與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刮碰。薛某當場死亡,阿金受傷后裝上義肢。交警部門認定,薛某與半掛牽引車駕駛人張某勇負事故同等責任,阿金不負事故責任。 因賠償問題,此事鬧上了法庭。2016年,思明法院作出判決,除保險公司賠償外,薛某家屬也應在繼承薛某遺產范圍內賠償阿金54萬余元。但是,判決之后,阿金遲遲未收到這筆賠償款。 2016年,阿金向思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啟動后,思明法院依法凍結并扣劃了薛某兩名家屬名下的部分存款。之后,被執行人以已公證放棄對薛某名下遺產的繼承為由,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廈門中院做出裁決,撤銷對被執行人的執行措施,已扣劃款項被發還給被執行人。 事故發生后,阿金失去了勞動能力,治療斷斷續續進行著。上有老下有小,困難的處境讓阿金痛苦不堪。今年,女兒上了大學,一家人更困難了。 承辦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在法官引導下,阿金向思明法院遞交了司法救助金申請。經審核,思明法院向阿金發放了100000元司法救助金,解了這家人的燃眉之急。(文中申請執行人均為化名) |
相關閱讀:
- [ 10-17]全省首個養老服務綜合體在廈門思明啟用
- [ 10-17]廈門舉行理論宣講輕騎兵宣傳思想戰線專場宣講
- [ 10-17]廈門百歲老人共有119人 思明區高壽老人最多
- [ 10-17]食品安全問題知識讀本走進廈門思明20所中小學
- [ 10-12]廈門思明區行務實之舉 將垃圾分類桶送進居民家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