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貨車號牌不清、安全標識缺失等違法,將被依法查處。
廈門交警加強大貨車安全管控。
廈門日報訊(記者 蘇麗娜 通訊員 嬌軒)近日,廈門交警啟動了為期兩個月的“大貨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以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強化車輛及駕駛人管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為市民創造一個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出行環境。
今天,廈門交警梳理了大貨車常見的6種交通違法行為,提醒駕駛人自覺避免交通違法,文明安全出行。
違法行為1
未按規定讓行
為規范道路通行秩序與安全,我國法律根據不同道路、不同駕駛狀態下的車輛制定了讓行規定。如轉彎車讓直行車及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車讓左轉車先行;準備進入燈控環形路口的車輛讓已在路口內或出路口的車輛先行;機動車通過無燈控、無交通指揮且無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路口,讓右方來車先行等。大貨車交通事故后果通常較為嚴重,駕駛人更應嚴格遵守讓行規定,文明安全行駛。
處罰標準:以上四種常見的未按規定讓行違法,均罰款300元,記3分。
違法行為2
違法變道
機動車在正常行駛中,違反規定隨意變更原行駛車道,將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導致后車躲閃不及而發生追尾或刮蹭事故。
大貨車違法變道通常伴隨著超速或超載,遇到前方阻塞時難以減速、剎車,只能突然變道避開。需要注意的是,大貨車車身龐大,突然變道常常只有車頭進入了新的車道,車尾還留在原車道上,這樣等于橫跨在兩車道之間,影響了兩車道后方來車的行車安全和通行效率。
處罰標準: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借道或變更車道,罰款300元。伴隨著的貨車超載、超速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或車輛管理者將受到嚴厲處罰。
違法行為3
違反交通信號
根據規定,信號燈綠燈亮時,車輛可通行,但轉彎車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大貨車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常見為闖紅燈,可能存在如下原因: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薄弱,駕駛過程中隨意違法;駕駛人“多拉快跑”,車輛涉嫌超載、超速,遇紅燈無法剎停,只能闖紅燈通過;大貨車剎車系統損耗較大,遇紅燈無法剎停。這些情形都嚴重危及交通安全。
處罰標準:罰款500元,記6分。
違法行為4
未保持安全距離
不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最直接的危害是前車突然剎車,后車緊急制動后由于慣性,不能立即停下,而與前車追尾。此外,若安全距離不足,后車駕駛人可能猛打方向躲避,從而撞上其他車輛。
大貨車體積大、車身重,急剎時易出現剎車盤斷裂等危險,也可能因無法剎停而一頭撞上前車。而大貨車在急剎、急打方向時,易出現車身或車內物品傾覆,若傾倒在周圍其他車輛和人員身上,損害將非常慘重。
根據規定,一般車輛的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不得少于50米;在行駛中遇有霧、雨、雪等低能見度情況時,應打開霧燈、近光燈、示廓燈等車燈,降低車速,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大貨車較為特殊,更應加大車距。
處罰標準: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罰款100元,或處警告。
違法行為5
超速
超速行駛會導致駕駛人視力下降、視角縮小,難以全面感知交通信息,極易發生事故;超速會影響車輛制動性能、增加制動距離,操作不當易引發追尾;超速會影響車輛操作穩定性,特別是在彎道處行駛,車輛易側滑或傾斜;超速會增加交通沖突點,因為超速增加了超車機會,而每次超車,駕駛人都必須提高車速進行高速交會,被超者則需減速讓行,由此增加了交通沖突點,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此外,超速行駛增大了動能,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碰撞能量就會加大,增加交通事故損害后果。
違法行為6
違法停車
對于其他車輛,大貨車猶如龐然大物,違停在道路上,將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尤其在深夜,有些大貨車沒有明顯的燈光、反光警示標志,違停在光線不足的道路上,周邊其他車輛或行人一旦不慎撞上,后果極為嚴重。
處罰標準:在禁停路段違停,罰款200元,拖移機動車。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車造成交通堵塞,罰款100元。在交叉路口停車,罰款400元,拖移機動車。在橋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車,罰款1000元,拖移機動車;一年內三次以上罰款2000元,拖移機動車。
相關鏈接
廈門多路段分時間 禁止貨車通行
思明區
1.每日7-9時、11-20時,思明區道路禁止重中型貨車通行(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
2.每日7-9時、17-20時,思明區道路禁止貨車通行(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
湖里區
1.每日7-9時、17-20時,湖里區華榮路、南山路、呂嶺路、金尚路、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橋至呂嶺路段)、江頭東路、江頭西路、江頭南路、江頭北路、臺灣街禁止貨車通行。
2.長岸路高架橋禁止重中型貨車通行;長歌路禁止貨車通行。
橋梁、隧道、快速路
1.海滄大橋:每日7-9時、17-20時,禁止重中型貨車通行;大橋主橋左側行車道設為小型客車專用車道,禁止其他車輛駛入。
2.集美大橋:每日7-9時、17-19時,禁止重中型貨車通行。
3.廈門大橋:每日7-9時、17-19時,禁止重中型貨車和具有載貨功能的重中型專項作業車通行。
4.翔安隧道:禁止重中型貨車通行。
5.仙岳路:高架橋禁止重中型貨車通行;地面東渡路口至環島干道路口段(環島干道路口至金山路口段輔道除外),每日7-21時禁止重中型貨車通行。
6.成功大道(演武大橋至湖里大道口段):禁止重中型貨車通行;每日7-9時、17-20時禁止貨車通行。
處罰規定:駕駛低速貨車在思明區、湖里區行駛,罰款500元、扣車;駕駛貨車違反限制通行規定上道路行駛,罰款200元;違反禁止通行規定上道路行駛,罰款200元,記3分。
溫馨提醒
遠離貨車事故請您這樣做
1.與貨車保持安全距離
2.不尾隨滿載或貨物不穩定的貨車
3.注意貨車內輪差,貨車轉彎時切勿靠得太近
4.不在貨車車尾、車前等貨車盲區逗留
5.超越貨車時應迅速,不遲疑
6.不長時間在貨車右側行駛
7.不與貨車搶道、搶燈
8.不被貨車尾隨
延伸閱讀
廈門交警發布大貨車交通事故報告
來自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廈門共發生大貨車交通事故141起,造成43人死亡、135人受傷,分別占全市交通事故總起數的8.57%、死亡總數的23.76%、受傷總數的7.78%。
主要事故時段
7-9時、12-13時
17-18時、20-21時、23-24時
以上5個時段涉及大貨車事故較多,共發生60起,占大貨車事故總數的43.16%。死亡人數和受傷人數分別占總數的48.84%、41.67%。
主要事故地點
一般城市道路、縣道
廈門一般城市道路共發生大貨車事故70起,占大貨車事故總數的50.35%,且死亡人數和受傷人數較多。其中,同安區內的一般城市道路發生大貨車交通事故達到了29起。
縣級道路涉及大貨車事故41起,占大貨車事故總數的29.50%,死亡人數和受傷人數較多。其中,集美區、同安區內縣級道路發生大貨車交通事故較多,均為12起。
事故責任認定
同等以上責任比重大
所有大貨車交通事故中,負同等以上責任(包括同等、主要或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共76起,占大貨車事故總起數的53.9 %,死亡人數占比48.83%、受傷人數占比56.82%。
主要肇事原因
未按規定讓行、違法變道
大貨車發生交通事故通常存在交通違法。其中,未按規定讓行違法高發,發生29起,造成8人死亡、28人受傷;違法變道次之,發生21起,造成7人死亡、15人受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