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王紹亮 通訊員 黃媛媛)昨天下午,一輛出租車在廈門進明寺路口長時間停靠,執法人員暗中觀察發現,三名乘客告知司機目的地為火車站后,司機以要接人為由拒載。調查發現,這輛車不只是拒載,一共涉嫌三項違規行為,按照規定,該車司機將被罰款1300元。 該車司機的另兩項違規行為是:未按規定裝置崗位服務證件,沒有亮證服務;車上裝有GPS定位開關,未按規定使用相關設備。 1300元罰款是這樣構成的:無正當理由拒載面臨500元罰款和暫扣崗位服務證件15天;未按規定裝置崗位服務證件,面臨300元罰款;因不按規定使用出租汽車相關設備,將面臨500元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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