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一男子偷偷開走已抵押車輛 因盜竊獲刑3年
2018-11-11 19:46? 彭菲?來源:廈門網 責任編輯:李霖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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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已抵押出去 竟又偷偷開走 男子因盜竊罪一審獲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1萬元 廈門晚報訊(文/記者 彭菲 通訊員 湖法宣 漫畫/劉哲姝)清晨,發現自己抵押出去的車就停放在車行門口,而備用的車鑰匙還帶在身上,男子忍不住打開車門,悄悄把車開走。日前,湖里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特殊的盜竊案件。 李某華今年41歲,從事鋁合金門窗制作和安裝工作多年了。因工程款被拖欠,資金周轉不開,他于去年2月底把自己的奧迪Q5轎車抵押給一家車行,借款14.4萬元。同年3月6日凌晨5點多,李某華偶然路過那家車行,看見自己的車就停在門口。當時,他手頭資金很緊張,連工人工資都無法支付,竟動起了歪念頭。車鑰匙雖然交給了車行,但李某華身上仍有一把備用的,于是,他打開車門把車開走。幾天后,他隱瞞車子已經抵押的事實,驅車至漳州再次抵押給他人借款。李某華用這些錢支付了工人工資,另一部分付給材料供應商購買配件。 車行發現車輛丟失后第一時間報案,警方起初并沒有懷疑李某華,在沒有明確嫌疑人的情況下,先將車輛相關信息錄入系統中。由于李某華二次抵押,無力還債,車子只能被變賣。當買車人興沖沖地開車上路,警方才發現已經報失的車竟又出現了,順藤摸瓜,最終于今年3月將李某華抓獲。 該案在審理過程中,李某華的家屬代他退還了全部款項,被害人對李某華表示諒解,并出具了諒解書。合議庭還了解到,李某華已經離異,有3個孩子需要撫養,而且作為家中的長子,老母親也主要由他贍養。最終,湖里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李某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合法占有的財物,造成他人經濟損失14.4萬元,數額巨大,構成盜竊罪。綜合考慮李某華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依法對其適用緩刑。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1萬元。 說 法 盜竊數額已達“巨大”標準 若無力退贓依法要判處實刑 該案的合議庭成員表示,李某華盜竊的數額已經達到了“巨大”的標準,如果他無力退贓,依法必須要判處實刑。考慮到李某華的家庭情況,加上他認罪悔罪態度一直良好,也無前科,所以合議庭在審理時積極動員家屬退贓,并組織家屬與被害人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一方面挽回了被害人的損失,一方面為李某華爭取緩刑的機會。雖然還在上訴期,但李某華明確表示不上訴,其家屬也對合議庭表示感謝。如今李某華得以繼續工作,全家老小不至于失去生活來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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