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上課能玩手機,自己“心理不平衡”
家境良好的學長 多次進校偷手機
杏林派出所快速破案,依法刑拘涉嫌盜竊、銷贓的兩名嫌疑人
嫌疑人張某鴻(右二)和白某(右一)指認現場。
廈門日報訊 (文/圖 記者 房舒通 訊員 劉祎暾)張某鴻家境良好,自己也有手機,根本不缺那點賤賣手機的錢。他說,自己下手都是因為“心理不平衡”,看著別人有兩部手機,上課時“上交”一部,還有一部留著上課玩,再聯想起他讀書時就一部手機,就恨得牙癢癢。
近日,廈門杏林派出所快速破獲發生在校園中的手機失竊案,作案嫌疑人竟是失主們的學長。昨日,涉嫌盜竊、銷贓的兩名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刑拘。
學生接連丟手機
老師聞訊后報警
11月13日下午5點多,在杏林轄區一所職業技術學校的某間教室里,幾名同學簇擁在教室黑板旁的袋子前,翻找著自己的手機。學校有規定,學生們在上課前要把自己的手機統一放進袋子里,待下課后再拿走。而這幾名同學的手機,前一天下課時忘了拿,等他們想起來再回去拿時,就發現手機已經不見了。
得知學生手機又丟了,老師趕緊報警,因為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此前也有同學反映過手機丟失的情況。
杏林派出所接到報警后,立即趕赴現場對案件展開偵查。通過調取案發現場及周邊的視頻記錄,民警在一段視頻中,發現一名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視頻中,一名上身穿藍色短袖,下身穿灰色短褲的男子,趁下課期間教室無人之時,由教室后門進入,將學生尚未取走的手機偷走,隨后迅速逃離現場。
回校重修科目,借機頻頻偷手機
這名男子看上去很年輕,而且目標很明確,都是徑直走進教室,拿了手機就走。民警推斷該男子對學校情況極為熟悉,要么就是住在學校附近,要么是在該校讀過書。民警隨后在校園內加大了走訪摸排的力度,結合日常“一標三實”采集數據,很快確定犯罪嫌疑人為張某鴻。
張某鴻曾于2013年至2016年期間就讀于該校,因有科目需要重修,于今年11月再次回到該校。被民警抓獲后,張某鴻很快交代了自己于11月12日在該校教室內盜竊手機的經過。
比對張某鴻的供述和案發現場情況,民警發現張某鴻作案時目標異常明確,明顯不是第一次作案。通過加大審訊力度,同時拓寬研判思路,民警發現11月7日,張某鴻就已在學校內實施盜竊,當民警將證據擺在張某鴻面前時,張某鴻如實向警方交代了其他盜竊事實。
自稱作案動機是“心理不平衡”
張某鴻說,因為曾經在這個學校讀過書,所以知道有的同學會在下課后忘記及時取回手機,11月7日這天他走進一間教室,下意識地往袋子里看了一眼,果然里面有兩部手機!
“我想起來以前在學校讀書的時候,只有一部手機,上交了就沒得玩。可現在好多學生都有兩部,交一部,還有一部上課玩。”張某鴻說,這讓他“心理不平衡”,于是當天就鬼使神差地伸了手。
就在張某鴻拿完手機準備離開時,剛好有一名學生進入教室,為掩飾自己的緊張,張某鴻拿出手機假裝在拍照。之后,張某鴻多次在該校多個教室內實施盜竊,在一個星期內盜竊了多部手機。
手機店店主
幫忙銷贓也被刑拘
其實,張某鴻家境良好,并無生活方面困難,到手的手機,被他以50元到130元的價格“隨便賣掉”。
“破案必追贓”,為了幫助受害學生追回被盜手機,杏林派出所加大了對被盜手機去向的研判力度。
經過偵查,民警發現,張某鴻盜竊獲得的手機全部賣給了轄區內一個手機店。
杏林派出所立即對該手機店展開調查,并在該手機店內查獲了6部被盜的手機。
明知是贓物還收購,該手機店店主白某(男,35歲,四川人)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鴻、白某均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提醒
警方提示,校方在保證教學效果,提升教學質量的同時,應做好學校日常安全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流入,手機等貴重財物的臨時存放場所也應盡可能做好防盜措施。同時,學生應進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識,保管好自己的貴重財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