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騎平衡車上下班被交警攔下處罰 “被罰款500元也是一個教訓,現在想想,在路上騎電動平衡車的確很危險。”市民葉女士告訴記者,她在軟件園二期上班,住在蔡塘附近。距離不遠不近,加上住的位置特殊,乘坐公交車也不方便。所以,她在一年前買了一輛電動平衡車,作為代步工具。 11月6號晚上,葉女士下班騎電動平衡車回家,在金山路附近等紅燈,被交警攔下,要扣車并罰款500元。剛開始,她還對交警的處罰表示不理解,“一沒闖紅燈,二沒逆行,怎么會被罰?”后來,交警向她普及了相關法律法規,電動平衡車在廈門的道路上行駛,一律扣車并且罰款500元。葉女士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交了罰款,并表示以后不會再犯。 案例2尋刺激加速騎行出事故手腕骨折 “我以后再也不敢騎平衡車了!”面對采訪時,市民魏先生雙手手腕依然打著石膏,腿部因為扭傷,行動困難。他告訴記者,今年8月初,他花1999元從京東商城上買了一輛小米九號平衡車。剛開始,他膽子不大,只敢在小區里騎電動平衡車,速度也一直保持在每小時10公里以內。漸漸地,他感覺自己對平衡車已經完全熟悉,膽子越來越大,將外面的馬路變成“游樂場”,騎行速度也越來越快,經常達到每小時十幾公里。 直到10月14日下午6時多,魏先生下班回家,將騎行速度加到每小時17公里。然而,在華景小區附近,他忽然遇到減速帶,立即急剎車,但是因為速度太快,又背著斜挎包,他的身體失去平衡向后摔倒,下意識中,他雙手向后撐地,感到一陣劇痛,身體依然沒有穩住,還是摔倒了。 路人發現后將他送到醫院,后經醫生診斷,他雙手手腕處中度骨折,需要用石膏加固。“希望我的事情能讓大家警醒,平衡車真的很危險,騎行時一定要注意安全。”魏先生說。 部門說法 平衡車屬機動車 但無法登記掛牌 記者從廈門交通管理部門了解到,在廈門,電動平衡車及電動滑板車禁止上道路行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規定,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電動滑板車和電動平衡車都有動力裝置,符合上述定義,屬于機動車。但因其不是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車輛,依法不能登記掛牌。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駕駛無牌機動車上路,處以扣留車輛并罰款500元的處罰。 而且,電動平衡車操控性能差,速度快危險性高,上路行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因此,交警提醒廣大市民,為了自身安全,不要駕駛電動平衡車及電動滑板車上路。 店家建議 只在小區或公園使用 近日,記者走訪多家平衡車專賣店,發現電動平衡車種類繁多,主要分為雙輪和獨輪兩類。一般的電動平衡車,充滿電后可行使大約25公里至30公里,最高時速可達20公里/小時。 在嘉禾路附近的一家電動平衡車專賣店,店家表示,他知道廈門有規定電動平衡車禁止在道路上行使。所以,他每次都會跟顧客說明,電動平衡車只是一種“玩具”,不要變成交通工具,建議只在小區或者公園中使用。因為,電動平衡車剎車時,需要騎行者將身子向后仰,特別是初學者,很容易摔倒,所以速度最好慢一點,以免給自己或者其他人造成傷害。 聲音 騎行險象環生 應當禁止上路 “在廈門,電動平衡車興起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主要是年輕人喜歡玩,但是太危險。”家住光華大廈附近的市民李先生告訴記者,他時常在路上看到有人騎著電動平衡車,在機動車道上飛速移動,有時還會跟汽車搶道,非常危險。更有甚者,還會邊騎行邊低頭玩手機。“這樣很容易摔倒受傷,我很贊同禁止平衡車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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