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2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楊長平)市民孫女士在日本料理店用餐時,購買了5瓶清酒,喝了3瓶后,她才知道這款清酒來自禁止進口的區域。為此,孫女士將料理店告上法庭,并索要10倍賠償。 近日,思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被告料理店應向原告支付10倍賠償金,即賠償6萬多元。據悉,料理店因不服一審判決,已向廈門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喝了3瓶清酒才知是來自核污染區 今年4月16日,孫女士來到思明區的一家日本料理店用餐。當時,用餐花了2378元,此外她還買了5瓶清酒,每瓶1286元,一共花費6430元。 購買清酒后,孫女士喝了3瓶,還剩下2瓶。然而,事后經懂行的朋友提醒,孫女士才注意到這款清酒來自日本新潟縣,日文標簽也顯示“100%使用新潟縣產大米”。 孫女士說,國家明令禁止從日本12個核污染區域進口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新潟縣就屬于禁止進口的區域之一。而且,這款酒沒有中文標識,也不合規。 因此,她起訴認為,料理店應當“退一賠十”,退還6430元清酒貨款,并支付十倍賠償金64300元。 不過,被告料理店對此有不同看法。料理店首先質疑孫女士的身份,認為孫女士不是真正的消費者,而是為了獲取高額賠償故意購買清酒。她的行為不是合理的消費行為,因此不應適用懲罰性賠償。 此外,料理店還說,這款酒是從正規的進出口貿易公司采購的,即使孫女士要求賠償,也應該由源頭供應商來承擔責任。 |
相關閱讀:
- [ 11-24]廈門:車主酒后坐副駕 涉嫌危險駕駛與司機雙雙成為被告
- [ 11-22]中消協譴責星級酒店衛生亂象 建議摘星降級
- [ 11-21]兩瓶啤酒就“酒駕” 廈門再查獲一起隔夜酒駕違法行為
- [ 11-20]酒店衛生亂象引發一些消費者“自保”式購物
- [ 11-20]酒駕上高速釀事故 廈門一醉漢竟謊稱代駕逃逸了
- [ 11-19]福聯大飯店曾是廈門地標建筑 現在全新升級為品牌酒店
- [ 11-15]廈門湖里公園“高配版”公廁 媲美五星酒店
- [ 11-09]清酒來自禁止進口區域 一審思明法院判料理店賠償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