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25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陳挺)在梳理廈門翔安區推進“1152”工作機制,強化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時,幾個數字引起了記者濃厚的興趣。 1+N,“1”即出臺一項“1152”工作機制,“N”即出臺《翔安區村“兩委”及村級配套組織成員履職清單和負面清單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務監督工作的暫行辦法》等多份配套文件。 83%的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由村黨組織紀檢委員擔任,戰斗堡壘作用更加突顯。 結合換屆選舉,調整處理能力弱、不稱職的村干部25名,約談工作推進不力的村干部9名,就連開會遲到的10名村干部也被通報約談,不勝任不稱職村干部屆中動態調整機制的建立,讓村官再也不是“能上不能下”了,打破了過去“三年一屆、鐵板一塊”的現象。 制度的先進,最終確定路徑的選擇是否方向清晰、堅定可行。從這個意義上看,翔安在加強農村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方面的探索,成效正逐漸顯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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