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履職盡責不負重托 ——市人大常委會2018年工作亮點回眸之三 廈門日報訊(記者 詹文)人大工作的主體是代表,人大工作的開展靠代表。過去一年,市人大常委會緊緊圍繞如何發揮代表主體作用,健全工作制度,提升服務保障水平,不斷夯實代表履職之基。一年來,代表履職能力不斷提高,代表主體作用得到有效發揮,代表履職盡責不負人民重托。 強化學習 履職能力持續提升 代表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履職。過去一年,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優化完善一系列制度來強化代表履職意識、提升代表履職能力、保障代表活動、約束代表行為、督促代表履職。 2018年,市人大常委會持續組織代表集中學習,開展政情通報,提升代表的政治素質、政策水平和履職能力,讓代表了解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提高代表發聲的全局性、精準性、有效性。組織各類視察36次,邀請列席每次常委會的基層代表由6位增加到8位,代表列席常委會制度得到不斷完善,代表對常委會工作參與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擴大,代表的履職見識和能力得到提升,常委會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學性也得到增強。 代表履職既要保障,也需監督。市人大常委會將全年代表履職活動統計情況向全市人大代表進行通報,從制度環節優化了對代表履職行為的監督方式,提高了代表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的自覺性和依法履職的主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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