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 部分業主反對停車費上漲 業委會稱漲價程序合法 杜先生回應稱,他拒交停車費是因為停車費由每輛車每月60元忽然漲到每月180元,過程中業主委員會只張貼告示,沒有召開業主大會,也沒有公布投票結果。 一位業委會副主任稱,在2018年3月至6月,業委會已對小區276戶業主挨家挨戶發放調整停車收費標準征詢函,有144戶業主同意,符合國家“雙過半”要求(投同意票業主占總戶數一半以上,投同意票業主房屋面積之和占小區總建筑面積一半以上)。關于停車費漲價原因,有物業人員稱,小區車輛日益增多,路面損壞嚴重,以前的公維金滿足不了現在的維護費用。物業負責人張先生表示,停車費漲價是業委會決定,物業未參與。 “我們要看詳細的征詢結果。”業主王女士表示,她懷疑征信過程有問題,可能存在代填情況。杜先生又拿出一份文件稱,他聯合部分業主聯名反對停車費漲價,共有70多戶業主簽字。對此,那位業委會副主任稱,每張征詢函都真實可靠,因涉及戶主隱私,不能給個別戶主查看,不存在代填情況。 律師說法 召開業主大會 必須按照法定流程 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東表示,這件事實際上涉及業主的公共利益事項,需要經過業主大會表決通過方可,而業主大會表決并不等同于向業主發送征詢函。根據《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召開業主大會必須按照法定的流程——例如,提前15天書面告知業主,組織核對投票權數、核對業主信息、組織業主書面實名投票、公開唱票計票、公布投票結果、根據投票結果作出業主大會決議并予以公布等,且主要流程都應當對小區業主進行公示公告保障業主的知情權。 許東又表示,若業主大會未按法定程序召開,則其結果也就不具備合法性,業主便可以據此請求撤銷業主大會的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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