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納稅申報有兩個變化 廈門日報訊 (記者 陳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新規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廈門市稅務局昨日發布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溫馨提示,提醒納稅人注意申報表填報的兩大新變化。 一、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申報表主表中的“免稅銷售額”相關欄次填寫差額后的銷售額,差額部分填寫在附列資料對應欄次中,并在當期扣除。 為確保符合條件的小規模納稅人應享盡享免征增值稅政策,市稅務局對網上填報系統設置了一定的校驗關系,個別存在特殊情況的納稅人,例如納稅人銷售不動產,以及其他適用5%征收率項目同時存在差額征收,且要開具專用發票情況等,可選擇到柜臺辦理申報。 二、本期發生銷售不動產的增值稅應稅行為,請根據本期銷售“貨物及勞務”“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的合計銷售額判斷是否符合免征增值稅的條件。 稅務人員表示,納稅人可根據系統反饋的提示信息,排查填報不準確的原因,及時調整申報表數據,防范錯誤填報風險。遇到問題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各主管稅務機關對外公布的咨詢電話,或到主管稅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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