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哪些人才可以申請享受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 答:2015年12月1日起,按規定經市組織、人社、教育部門核準,從廈門市外新引進到廈門轄區范圍內辦理商事登記、稅務登記并納稅的企業和市、區(園區)屬事業單位(含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且符合條件的人才(含留學人員和柔性引進人員),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經用人單位同意后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程序申報。 問:符合什么條件的人才可以申請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 答:申請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的人才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和認定標準: (1)應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①按規定已經市組織、人社、教育部門核準辦理人事關系調入廈門手續(含留學人員來廈工作和柔性引進);2015年12月1日起非首次調入的人員,應在最近一次調入后在廈工作3年及以上; ②申請時在職在崗,且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及以上; ③企業單位人才年度薪酬須達到本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倍以上,事業單位人才年度薪酬須達到2.5倍以上;年度薪酬的計算以在廈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為憑據; ④已在廈門辦妥購房或租房手續; ⑤未享受過廈門市市級人才住房優惠政策。 (2)在符合規定適用范圍、適用對象和基本條件的同時,符合下列A類、B類或C類人才認定標準之一: ①按《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閩委人才〔2015〕5號)審核確認為A類、B類、C類的相應對象,分別對應確認為本市A類、B類、C類人才。 ②增加四種對象為C類人才,包括:a.福建省引才“百人計劃”入選者或國家“百千萬工程”省級人選;b.廈門市引進高層次人才“雙百計劃”入選者或廈門市“海納百川”人才計劃金鷺英才卡持卡人;c.經市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領域主管部門認定的學科技術帶頭人或領軍人才(不含柔性引進的);d.在符合市發改委發布《廈門市重點發展產業指導目錄》的企業中,擔任高管以上職務或中層以上技術崗位的專業技術人才(不含柔性引進的)。 問: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要怎么申請? 答: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申請實行“全程網辦”,每年集中時間接受申請,符合條件的人才個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核查同意后,由單位通過市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hrss.xm.gov.cn)-網上辦事大廳-對公綜合服務平臺(單位網廳)進行在線申報。無需到現場辦理,無需提供紙質材料。咨詢電話:0592-5398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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