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小微水體納入湖長制管理范疇 東南網3月29日訊 (福建日報記者 張靜雯) 近日,廈門市印發全面推行湖長制實施方案。方案明確提出,將全市的湖泊、水庫、山塘、池塘等所有水域,納入湖長制管理范疇,依托湖長制進一步加強對小微水體的管理保護。 據了解,廈門把全市所有的小微水體,全部納入河湖長制的工作內容,總體目標就是按照水功能區劃,逐步使這些水體水質全部達標。 方案明確,要統籌協調湖泊與入湖河流管理保護工作,其他各級湖長對湖泊在本轄區內管理保護負直接責任,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湖泊管理保護工作。據介紹,目前,全市主要湖泊生態保護藍線范圍劃定工作已完成,今后將依托湖長制,優先保護湖泊及其生態緩沖帶,進一步維護湖泊的生態環境。 |
相關閱讀:
- [ 12-19]水清岸綠顏值高 廈門河湖長制工作亮點紛呈
- [ 10-22]廈門全面推行湖長制 加快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
- [ 10-22]廈門出臺實施方案 全面推行湖長制 守護一湖碧水
- [ 01-10]用最嚴“湖長制”管好一池春水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