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存在15類行為 將被列入負面清單 廈門晚報訊(記者 郭文娟)廈門市教育局昨日發布通知,明確15類行為將被列入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并作處理。 這15類行為包括通過課堂(保教活動)、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侮辱、歧視學生,虐待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以任何形式猥褻、性騷擾學生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的;組織學生參加以營利為目的的表演、競賽活動,或泄露學生與家長的信息;向學生推銷幼兒讀物、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參加校外培訓機構、中介機構等單位和個人組織的兼職兼薪活動,或為校外培訓機構、中介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等。 市教育局表示,凡有上述負面清單上的情況,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對于有猥褻、虐待學生,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等嚴重侵害學生行為的,一經查實,要撤銷其所獲榮譽、稱號,追回相關獎金,依法依規撤銷教師資格、解除教師職務、清除出教師隊伍,同時還要錄入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任何學校不得再聘任其教學、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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