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凱”加微信還給你返利?廈門騙子冒充明星騙13人 法官提醒追星學生小心防范 東南網6月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湖法)“王俊凱”主動加你微信,還要給你返利!真的假的?近日,廈門湖里區法院發布一起詐騙學生的典型案件,提醒追星的學生要提升自我保護意識,防范此類騙局。 如果王俊凱、李易峰、迪麗熱巴、陳赫……這些“超流量”明星在聊天軟件上告訴你,有個粉絲福利活動可以參加,參加活動的不但可以和明星視頻聊天,還能立刻拿到3倍于原金額的“返利”,你會心動嗎? 經查,被告人何某是某職業技術學院在校生,在2018年2月至8月期間,何某在廈門市湖里區冒充“王俊凱”、“迪麗熱巴”、“李易峰”、“陳赫”、“鄭爽”等明星,冒用這些流量明星及其工作室的名義,通過QQ在互聯網上發布“粉絲福利、充值返利”的虛假信息,虛構成為明星粉絲可以充值一定金額后獲得三倍返利的事實,騙取被害人掃描微信二維碼或微信轉賬向其支付錢款共計人民幣26132元。 何某通過某社交軟件將昵稱改成明星的姓名后,就會有明星粉絲“上鉤”主動加他為好友,他就以明星或明星工作室的名義虛構“粉絲福利、充值返利”的內容,讓被害人掃描微信二維碼通過微信轉賬“參加活動”,后又以“活動名額不足,要參加更高金額檔次的活動”、“返利退款要等財務結算”等諸多借口拒絕返利、退款。 在法庭認定的犯罪事實中,何某詐騙的對象多達13人。從何某和這些被害人的聊天記錄中可以看到,不少被害人還是在校生。其中,兩名已查實身份的被害人均為14歲的未成年人,分別被詐騙3800元和13000元。 湖里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何某虛構其系明星或者明星工作室人員身份,騙取不特定多數人的財物共計人民幣26132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近日,湖里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考慮到何某有認罪、退贓等情節,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官提醒說,在此類冒充明星的騙局中疑點很多。首先,QQ那頭是明星本人嗎?其次,活動有獲公司或明星授權嗎?再次,網絡轉賬安全嗎?只要稍微一分析,就知是騙局。 法官說法 詐騙學生超2.4萬元量刑就“罪加一等” 法官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出臺《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將普通詐騙案件中10萬元到達“數額巨大”的標準降低到3萬元,對詐騙未成年人、在校生、老年人的,數額達到相應標準的百分之八十的,即2.4萬元以上可認定為有“其他嚴重情節”。 本案中,被告人虛構事實騙取多名被害人錢款,其中查實有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或在校生。屬于“有其他嚴重情節”,所以需要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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