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用具 必須攜帶 準考證,0.5mm黑色的簽字筆、2B鉛筆、無封套橡皮、直尺、圓規、三角板 允許攜帶 塑料瓶飲料(進入考場前應先開啟),素色毛巾 不允許攜帶 手機、手表、電子手環、計算器、涂改液、修正紙、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具有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等 注意事項 草稿紙 不能帶出考場 數學、物理、化學科目草稿紙由考場統一發放,其他科目不配發草稿紙,試卷空白處可作為草稿紙使用。 考試結束后,草稿紙不能帶出考場。 不規范用筆 會影響掃描效果 選擇題部分一定要用2B鉛筆涂標;非選擇題一定要用0.5毫米黑色簽字筆書寫。不規范用筆會影響掃描效果。 作圖題,考生可先用鉛筆繪出圖形,確認后再用0.5毫米黑色簽字筆描繪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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