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替通行,能否疏解交通堵點?
地面設有提示車輛按規定通行的“1、2、3、4……”行車順序標線。
新 規
六個點位試行“拉鏈式”通行
東南網7月9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潘抒捷 通訊員 嬌軒 文/圖)眾所周知,機動車道的空間布局中,多車道路段交匯及匝道匯入主線合流處,車道數量是由多變少的。在這些路口路段,兩側車道均有機動車通行,而一些車主為了快速通行,養成了“見縫插針”的壞習慣。
搶道行為不僅增加了發生剮蹭追尾等交通事故的風險,還降低了通行效率。數據顯示:去年廈門市立案傷亡道路交通事故中有6項突出的交通違法行為,違法變更車道和不按規定讓行就占了2項;在道路收窄及匝道匯入主線的路段,車輛爭道搶行是引發交通擁堵及擦碰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造成通行時間延誤平均達15分鐘以上。
事實上,早在幾年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面對同樣的問題時,就實行“拉鏈式”交替通行,并取得了不錯的效果。據當地交警部門統計,北京通行效率較先前提高了15.6%,車速平均提高7.6%;而深圳的刮擦事故率平均下降30%左右。
此次,廈門交警部門選擇了6個高峰期流量大、變道沖突多的類似點位實行機動車交替通行先行試點。據介紹,這是借鑒了深圳、上海、北京的經驗,并結合本地快速路、主干路匝道匯流端車道空間布局及交通運行特征作出的決定。
“實施機動車拉鏈式交替通行,也是今年貫徹落實廈門市委市政府綜合施策治理城市交通擁堵的措施之一。”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新的規定,機動車在車道減少的路口路段,如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自合流點開始,按照右、左、右“一讓一”的次序交替駛入。
“交替通行是特定路口、路段兼顧安全與效率的有效措施。”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不僅能夠減少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有效規范車輛合流時的行車秩序,也有利于培養禮讓在先的良好行車習慣,提升廈門交通文明形象。據介紹,如機動車主動交替通行,相關路段通行效率預計可提高10%~20%。
現 場
“一讓一”通行效率明顯提高
按照廈門交警部門公布,此次6個試點的點位為廈門大橋進島方向田集連接線與集杏海堤匝道合流點、田集連接線匝道與主線合流點,成功大道左(右)轉仙岳高架與主線合流點、仙岳立交往機場方向匝道匯流端,演武大橋北往北掉頭區與廈大白城往機場方向匝道合流點,以及杏林大橋進島方向杏錦路和杏濱路匝道合流點等。
日前,記者在仙岳路右轉成功大道往機場方向匝道匯流端看到,現場諸如“合流路口、交替通行”等標志標線已設置到位。彼時正值交通高峰期,盡管車流不斷從兩個方向的車道涌來,但這些機動車基本能按照地面的標識要求,以右一輛、左一輛、右一輛的次序交替匯聚到一個車道,最終匯入成功大道,現場秩序良好。
隨后,記者又來到演武大橋北往北掉頭區與廈大白城往機場方向匝道合流點。此處同樣也已設置相關標志牌和標線,地面提示車輛按規定通行的“1、2、3、4……”行車順序標線尤其醒目。這里車流量不大,未出現長時間排隊現象,但經過的機動車基本上還是能夠保持禮讓,按照“一讓一”的模式有序交替通行。
家住集美的戴先生在島內一家企業上班,因此每天要經廈門大橋往返兩次。“交替禮讓,很明顯能感覺到通行率比往常要更高一些,行駛較為順暢。”他告訴記者,廈門大橋進島方向田集連接線匝道與主線合流點實行交替通行后,大家行經合流點都會降低車速通過,但由于秩序良好,整體效率要比以前搶道加塞高很多。在不少人看來,隨著車主對規定的逐漸熟悉,后期的效果還會不斷顯現。
通行效率提升,事故風險則在下降。林先生在島外開辦一家健身器材企業,經常從同安互通進廈沙高速,再從廈門樞紐出高速并經廈門大橋回島內。“以前直接匯入同集路上橋的車流中,交替通行方案實施后,發生刮擦追尾的風險降低了。”他說。
建 議
宣導與嚴格執法不可偏廢
交警部門提醒:駕駛人員通過交替通行路段時,應提前辨識交通提示標志,嚴格按地面標識依次通過。根據相關規定,違反交替通行規則通行的,罰款150元。
不過,新規實行中仍出現不按順序通行及個別搶道加塞的情況。這主要有兩個原因:其一,某些車主在新規實行后依然我行我素。其二,標志標線設置有待優化。在集美大學任教的程女士表示,仙岳路右轉成功大道往機場方向匝道設置的標志標線離匯流點太近,“看到的時候已經有點晚了,差一點就違規”。
實際上,在本地論壇上,交替通行成為網友討論與熱議的話題,大家也針對“如何把交替通行做得更好”提出了許多尚待完善之處。由于新規開始實行的時間短,有些人不熟悉相關情況,還有疑惑乃至誤解。比如,有車主問:“如何判斷自己是‘先行’還是‘后行’?”再如,有車主反映:“如果右側車道車輛遲遲不走怎么辦?”
“有關部門在實行交替通行的初期,應當做好宣導工作。”程女士表示,除了把不夠合理的標志標線適當前移,讓車主有足夠的時間做好交替通行的準備之外,還應當采取各種辦法,普及諸如行車順序標線的含義、通行次序是先右后左、匝道合流段交通順暢時不必減速停讓等相關規定。
戴先生表示,文明交通需要達成“共識”,制定一些細致的規則是“共識”的清晰表述;在大家達成“共識”前,做一些引導甚至是強約束的推動,這是必需的。“徒法不足以自行。”林先生說,制度的約束力就在于執行,希望有關部門嚴格執法,讓存在僥幸心理的人付出代價,知道“疼”了才會懂得守規矩。
對此,交警部門表示,將繼續加強宣傳引導及嚴格執法,確保交替通行這種文明禮讓的行車方式逐步深入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