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月開出4066張罰單!廈門嚴查占用公交專用道違法行為 東南網7月1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朱黃)記者昨日從廈門市交警支隊獲悉,自湖濱南路、蓮前東西路公交專用道正式投入運行以來,交警部門共查處違規占用公交專用車道的違法行為4066起。其中現場查處163起,非現場查處3903起。此外,占用公交專用車道違停行為也查處了221起。數據統計時間為2019年3月1日至7月4日。 從被查處的車輛所屬地來看,違法較多的為本地車輛,共3845起,占違法總數的9成以上。泉州、漳州則位列本省車輛違法數的第二、三名,但數量并不多,分別是55起、38起。外省車輛違法數也較少,為76起;從違法車輛類型來看,小型汽車居多,共有3915起,占了違法總數的96.29%。而查處數量最多的路段則在蓮前西路金尚路口至云頂中路口段,占總量的45%。據了解,該路段周邊住宅樓較為密集,居民出行需求較大,高峰期出現車輛排隊時,行車速度較慢,容易出現違規借用公交專用車道行駛的現象。 依據《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對于電動自行車、機動車違反規定進入公交專用車道行駛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交警部門提醒,社會車輛在需要轉彎或者進出支路時,可以臨時借道,但必須盡快通過,不能長時間滯留,更不能在此停靠。而除了載客巡游出租車遇前方排隊或需要上下客時,可借道臨時行駛或停靠之外,未載客的巡游出租車不能借道行駛。另外,由于網約車與私家車并無外形上的區別,因此也不允許借道臨時停靠上下客,但可開到沿線支路臨時停靠上下客。 相關新聞 斑馬線未禮讓行人被攔 一查竟是在逃人員 東南網7月1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朱黃)“不守規矩”的人,往往有更“不規矩”的經歷和背景。 7月2日16時10分左右,思明交警大隊梧村中隊在廈禾路文灶路口開展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黑色雪佛蘭牌閩F1Z××5小車行經斑馬線時未停車禮讓行人,執勤隊員隨即將其攔下準備進行處罰。 民警對駕駛員信息查證發現,該車駕駛員賴某竟然是一名在逃人員。現場民警果斷采取措施,組織警力對該駕駛員進行控制,并上報大隊指揮室,聯系梧村派出所到場處置。原來,賴某之前因破壞山林開設道路被龍巖市武平縣森林警方網上追逃。 目前,案件已移交武平縣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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