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出臺高層次人才安居政策 杰出人才留廈10年可獲贈千萬元價值住房 東南網7月16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陳挺) 記者昨天從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獲悉,廈門市日前正式出臺高層次人才安居政策,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凡認定為杰出人才,在廈門工作滿10年且貢獻突出的,可以獲得住房購房補貼1000萬元,或者可無償獲贈所租不高于200平方米的住房。 出臺的具體人才認定辦法把高層次人才具體分為:A+(杰出人才)、A(國家級領軍人才)、B(省級領軍人才)、C(市級領軍人才),人才認定依據為《廈門市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標準》(2019年版),該標準將適時修改更新。 其中,A+類杰出人才層次高、水平高,是一個地區取得跨越式發展的優質人才資源,此類人才來廈工作可按“一事一議”提供不高于200平方米免租10年的人才住房,在廈工作滿10年、貢獻突出的,經認定可無償獲贈所租住房或領取1000萬元;若不選擇人才住房,也可直接申領1000萬元購房補貼,分10年發放。 A、B、C類高層次人才可獲得相對應的住房購房補貼,具體標準為每人200萬元、160萬元、130萬元,分10年發放;租房補貼標準分別提高為每人每月10000元、8000元、6000元,補貼周期最長5年,按月計算,每年統一發放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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