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制度“輕事前預防” 早在1995年,廈門就建立了工傷保險制度。此后,連年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調整工傷職工及供養親屬的定期待遇。2005年11月,廈門市率先在全國建立了建筑礦山及石材加工企業農民工工傷保險制度,還被人社部作為廈門模式向全國推廣。2014年,廈門市又在全國率先建立政策性補充工傷保險制度,進一步完善了工傷保險體系,有效分散了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切實減輕了用人單位的經濟負擔,大幅提高了重型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 與不斷完善的工傷補償制度相比,廈門市在工傷預防、工傷康復方面則相對薄弱。工傷保險方面的工作,陷入了“重事后補償,輕事前預防”的“泥坑”。即便是工傷預防工作,也更多地集中在對人的安全意識的培養,而且傳統的灌輸式培訓方式比較刻板,企業參與積極性也不高。 一次到廈門一家日資企業的參觀經歷,讓廈門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處處長黃宗斌深為觸動。“企業安排專人提醒員工走路時不能看手機,樓梯階最后三個用醒目的數字提醒,避免員工踩空……”黃宗斌說,類似這種細節,在這家企業比比皆是,“如果我們能把工傷預防做到這樣,很多工傷事故其實可以避免”。 擰緊工傷預防“安全閥” 據悉,結合2018年整體工傷事故發生情況,2019年廈門市工傷預防工作的重點將放在工傷事故高發的行業企業。對行業大類而言,總結行業特點及事故高發原因,予以大力整改;對企業個體而言,逐個擊破工傷發生隱患,重視安全生產教育,杜絕可避免的事故發生。 值得一提的事,廈門市人社局還將啟動現場互動與可持續性改善式工傷預防培訓項目,對全市高風險行業、工傷事故或安全生產事故高發的企業開展點對點、互動式培訓,同時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匯聚政策管控工具,形成合力,督促企業從排查發現隱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驗證整改效果等環節實現有效閉環機制,力爭顯著降低企業工傷事故風險。 據介紹,擬啟動的培訓項目不同于以往的灌輸式培養,比如工傷預防專項工作領導小組,重點對工傷事故發生率較高的企業開展培訓,或者組織工傷預防專家深入企業,實地調研企業平時真實的安全生產情況,開展危險因素評估,找出企業安全隱患,并給出整改建議,并以這種方式對企業骨干進行培訓,培養工傷預防“種子”。黃宗斌說,這為工傷預防培訓項目“量體裁衣”提供了標準,“屆時,甚至可以每一堂培訓課都是‘私人訂制’”。一句話,就是要把工傷預防、安全生產、常見工傷事故急救、勞動者權益保護等相關知識送進企業、車間、建筑工地,有效提升企業和職工的責任意識和主人翁意識,實現從“要我預防”到“我要預防”的轉變。 此外,通過部門聯動,可以解決從人到物到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以前,企業發生了工傷事故,只有人社部門第一時間掌握信息,而聯動后,作為安全生產工作主管部門的應急局也可以共享到信息,從而上門指導企業進行自查并整改隱患,從源頭上遏制工傷事故的發生。”黃宗斌說,如果企業不整改,可能就面臨多個行政部門的約談甚至是行政處罰,同時人社部門還將充分利用經濟杠桿,上浮企業的工傷保險費率。 此外,相關部門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相關管理辦法,擴大浮動費率調整范圍,通過一系列獎優懲劣的措施,加強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方面的建設。 黃宗斌表示,通過探索工傷預防新模式新機制,實施積極的工傷預防政策,加強工傷預防工作,希望可以促進用人單位安全生產,減少因工傷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又能保障勞動者在勞動中享有勞動保護的合法權益,避免弱勢勞動群體因工傷返貧現象的發生,同時減少工傷基金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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