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勸導與處罰相結合的管理模式,依法處理拒不改正的不文明乘車行為—— 廈門地鐵開出首批罰單 地鐵的文明出行,需要法律法規的保障,更需要全體乘客的共同參與和呵護。 東南網9月24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潘抒捷 廖麗萍 通訊員 李琳/文 福建日報記者 施辰靜/圖)躺臥、踩踏座椅、車廂里進食、站廳內吸煙……此前一段時間,廈門地鐵對于諸如此類不文明乘車行為只能勸導。今年2月1日起,《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施行。根據條例授權,廈門軌道集團于近期成立廈門地鐵執法隊,由執法人員巡查車站、列車,并對影響軌道交通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數據顯示,截至9月19日,廈門地鐵共對20起不文明行為作出處罰決定,其中在車站內吸煙17起、在列車內進食3起。“處罰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都是乘客反映比較強烈的不文明行為,希望以勸導和處罰相結合的管理模式,通過典型案例的處罰和宣傳,引導廣大市民共同維護廈門地鐵的文明環境。 進食和吸煙,20起不文明行為挨罰 目前,廈門地鐵正處于高速發展階段。據介紹,除了1號線已運營近兩年之外,2號線近日開始試運行“跑圖”,預計將于今年底試運營。地鐵交通網絡的不斷發展完善,極大地方便了廣大市民出行,但不可否認的是,出現了躺臥、踩踏座椅、大聲喧嘩、追逐打鬧、車廂里進食、站廳內吸煙等不文明行為。數據顯示,2018年度組織的文明勸導工作中,發現在地鐵運營中發傳單、吸煙、躺臥、踩踏座椅、付費區內飲食等不文明行為達4萬多起。 今年8月底,有一名女子在地鐵列車車廂內食用辣條,引起了較多乘客不滿。車廂內進食,不僅味道影響他人,還存在安全隱患。據介紹,國內其他城市就曾出現飲料潑灑導致乘客滑倒受傷的案例。此外,灑落的飲料或食物殘渣可能引來老鼠啃咬電纜或破壞機電設施,影響地鐵運行安全。 “執法員接到投訴后,立即責令乘客改正不文明行為。因為該行為已經明顯影響公共秩序,執法員依據《條例》規定,對該乘客處以罰款50元的處罰。”廈門軌道集團運營分公司安保執法部副經理王偉強告訴記者,按照規定,執法人員在車站或列車內發現影響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不文明行為時,會先予以制止,對于影響明顯的行為依法采取處罰措施。 除了進食之外,吸煙同樣是較常出現的不文明行為。據介紹,地鐵車站和列車車廂都是公共場合、封閉空間,吸煙極可能導致火險。記者查閱廈門軌道交通集團公司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看到:8月30日,一名施姓男子在殿前車站吸煙;9月2日,一名男子在文灶站4號進出口吸煙。兩人均因經勸導拒不改正而被處以50元罰款。 不只是禁食、禁煙。王偉強告訴記者,地鐵不允許在車站內擺攤設點、堆放雜物、拉客攬客及在列車內擅自兜售或者散發物品、報紙、廣告、宣傳品。同時,禁止在車站、列車或者其他軌道交通設施上亂涂寫、亂刻畫、亂張貼、亂懸掛物品等。此外,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及亂扔果皮、紙屑、包裝物等,包括攜帶寵物、活畜禽等動物乘車,均可能受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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