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思明法院昨日發布房地產審判白皮書
2020-03-27 07:34:34? ? 來源: 海西晨報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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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業主共同決定 業委會決議被判撤銷 2013年至2017年,某小區業委會將小區停車位出借,陸續獲得了租借費用480萬元。得知業委會將出借費用中的30%分給物業公司時,業主王某和呂某不同意,將業委會告上了法院。 經查,2013年12月1日、12月23日、12月26日,業委會先后三次對這480萬做出分配決定,寫入了《會議紀要》及公告。而王某和呂某認為,業委會在未召開業主大會、也沒有按法定形式經小區業主共同討論決定的情況下,作出車位出借款項的分配決定,侵害了業主的利益,請求撤銷《會議紀要》及公告。 思明法院審理認為,業委會作出相關決議未召開業主大會審議并經相關業主、業主大會同意或授權,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中“必須由業主共同決定”的規定,其行為侵害了小區業主的合法利益,應當予以撤銷。思明法院支持了王某和呂某的訴訟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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