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販賣個人信息 廈門翔安一男子獲刑
2023-04-14 08:52? 作者: 陳麗 ?來源:海西晨報 責任編輯: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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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販賣個人信息 翔安一男子獲刑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麗 通訊員 翔法宣)“大哥,要買房嗎?”“大姐,要報早教班嗎?”“恭喜您!點擊鏈接兌換精美禮品”……近年來,一些違法犯罪分子竟在網上公開售賣個人行蹤軌跡、住宿信息,導致個人信息泄露,隨之而來的騷擾電話、詐騙電話、各類推銷短信、垃圾郵件等讓人不勝其煩。然而,這些違法犯罪分子終將難逃法網。近日,翔安區法院審結一起購買并出售公民行蹤軌跡信息、住宿信息的案件,判處被告人小黃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據悉,小黃曾在某線上聊天群與他人發生言語爭執,結果自己的身份信息被曝光了。小黃氣不過,便開始在網上接觸售賣公民個人信息的人員,打算“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后來,小黃發現買賣公民個人信息有利可圖,遂做起“中間商賺差價”的勾當,先后多次通過某App向某“代理”非法獲取公民住宿、航班、高鐵、出入境記錄等個人信息,并轉售給他人。2021年12月,小黃知道公安機關已介入自己所涉案件后,便自行前往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到案后對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之后,翔安區檢察院對小黃依法提起公訴。 翔安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小黃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通過網絡向他人非法獲取并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綜合考慮小黃犯罪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后果等法定、酌定量刑情節,翔安區法院作出前述判決。 法官提醒,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相關從業人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將被從重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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