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一網紅店“霸王條款”遭質疑 部門介入后已整改
2023-07-12 09:08? 作者:朱海鑫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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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包廂先交500元 最低消費千元!網紅店“霸王條款”遭質疑 部門介入后已整改 東南網7月12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朱海鑫)預訂包廂用餐,被告知必須先交500元,還要達到最低消費標準;同時,若當天預約取消,500元就不退還。近日,市民劉女士在廈門知名網紅店“林夕燒酒檔”預訂包廂時遭遇了這樣的煩惱。 近日,劉女士和家人、朋友聚餐,因就餐人數較多,需要預訂包廂,她提前通過外賣軟件聯系到了思明一家名為“林夕燒酒檔”的網紅大排檔。 該店工作人員告訴她,包廂必須提前3天預訂,并先交500元,且要有1000元最低消費;而如果當天無法按時到達,500元就不退還。 盡管劉女士覺得這樣的要求不合理,但店家表示必須要先交500元才能預訂包廂。為了能夠順利與家人聚餐,她還是先交了500元。3天后,她與家人在包廂內消費了1425元。就餐后,店家退還了500元。“我從不知道預約包廂還有這種規定,而且設置了最低消費。我也沒有提前點菜。這樣的‘霸王條款’,難道我們消費者只能‘啞巴吃黃連’嗎?”劉女士質疑道。 針對劉女士反映的情況,記者聯系上“林夕燒酒檔”負責人了解情況。 該店負責人表示,包廂需要統一提前3天預訂,如果顧客臨時需要改期,可以提前取消,但若是預約用餐日再取消,當天那個包廂就空置了,會對餐廳造成損失。設定需要繳納500元的規則,也只是為了提醒、約束顧客根據預約到場;但實際上無論顧客當日有沒有到場,這筆錢是都會退還的。 訂包廂先交錢,還要達到最低消費?就此,記者采訪了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 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根據2014年11月1日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現行有效)第十二條,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因此,店家設置最低消費的行為是不合理的。對于消費者發現餐飲經營者涉嫌違反該規定的行為,建議消費者向商務主管部門予以反映進行查處。 其次,針對消費者反映的“預訂包廂,商家通過添加微信的方式收取500元定金,如果顧客當日沒到場,就不退還”的情況,經執法人員現場核實:鑒于一般情況下消費者提前預訂包廂并提出菜品需求,商家需要提前采購并制作,所以會通過微信溝通并收取部分“訂金”。不管消費者當日是否到場,“訂金”都會通過微信原路退回。被投訴的這單,“訂金”已退還消費者。執法人員現場隨機檢查商家通過微信預訂的聊天記錄,發現收取的“訂金”均有退還。 記者了解到,“林夕燒酒檔”目前已經取消了包廂最低消費,也將“預訂包廂先交500元”更改為200元金額,且無論消費者是否到場,事后都會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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