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售賣煙花爆竹 廈門同安兩男子被判刑
2024-02-19 09:01? 作者:譚心怡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
無證售賣煙花爆竹 兩男子被判刑 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數額36萬余元 廈門日報訊(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同法宣)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需求量增大,兩名男子打起了私販煙花制品的歪主意。殊不知,無證私售煙花制品可能構成犯罪。 近日,同安法院審結一起非法經營案,依法判處被告人呂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一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 被告人呂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找來曾在自己店中負責采購的張某,共商合伙經營煙花爆竹生意。呂某提出自己負責出資進貨,并提供同安某倉庫作為儲存場所,張某則負責采購煙花爆竹,兩人一起在倉庫門口售賣。 據了解,在2022年春節及2023年春節期間,兩人以銷售為目的非法采購煙花爆竹,共計人民幣329214元,銷售獲利31000元,非法經營數額共計360214元。 2023年1月18日,兩人相繼到案,被告人呂某、張某均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自愿認罪認罰,共同退繳違法所得31000元。 同安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呂某、張某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煙花爆竹制品經營,擾亂市場秩序,非法經營數額360214元,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 綜合考慮被告人呂某、張某的犯罪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現,同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售賣煙花爆竹須辦理經營(零售)許可證 煙花爆竹屬于國家特許經營的危險物品,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經營者售賣煙花爆竹必須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經營布點還應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審批。私自售賣煙花爆竹屬于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 在此,提醒經營者,售賣煙花爆竹必須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消費者要通過合法途徑選購有銷售許可的煙花爆竹,不在禁放區域和場所燃放易燃易爆物品。 |
相關閱讀: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 新聞圖片
- 點擊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