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語焉不詳 廈門一公司被約談并責令整改
2024-03-13 09:15? 作者:陳泥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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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廣告語焉不詳 整改 廈門某公司被市場監管部門約談并責令整改 廈門日報訊 (記者 陳泥 通訊員 葉毅 朱佳艷)“XX河豚,敢為天下鮮”……近日,廈門某公司因在戶外電子顯示屏發布了這樣一條廣告,被市場監管部門約談并責令整改。據悉,這是廈門市場監管部門近年查處的首起河豚廣告違法違規案件。 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告訴記者,根據相關通知規定,有條件放開養殖的僅有紅鰭東方鲀和暗紋東方鲀兩個品種。但涉事公司在所做的廣告宣傳中,僅以泛指的“河豚”代稱,“河豚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國家為防病需要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設計、制作、代理、發布相關廣告?!?/span> 接到線索后,執法人員前往該公司經營場所現場核查,發現其廣告中所涉產品為符合規定的養殖暗紋東方鲀。執法人員隨即聯系廣告發布者下架廣告,并對該公司負責人進行約談。 經過多次指導規范,該公司積極配合整改,在廣告上加注了“合法品種養殖、持證加工出售、一品一碼溯源”等說明文字。目前該廣告已整改完畢。 溫馨提醒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在我國人工養殖的河鲀活魚、未經加工的河鲀整魚及所有品種的野生河鲀都是不能經營的。經營者發布廣告必須符合《廣告法》規定,避免為了吸引和招攬顧客發布違法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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