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律師倒賣個人信息被提起公訴
2024-04-15 08:05? 作者:彭菲 吳昌輝 ?來源:廈門晚報 責任編輯:李霖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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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律師倒賣個人信息栽了 男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集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 通訊員 吳昌輝)身披專業人士的外衣,行出售公民個人信息之實——近日,一名冒充律師的男子“栽了”,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集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2023年4月,莊某某通過境外一款社交軟件認識了網名為“歌某”的網友。聊天中,歌某為莊某某介紹了一條“生財之路”——倒賣婚姻狀況、手機號碼等個人信息,從中獲利。 為了給自己的生意增加“流量”,2023年6月至8月,莊某某還登錄“無訟律師”“小紅書”等App,將自己包裝成律師,在一些“目標客戶”發布的帖子下以評論方式“打廣告”,宣稱可以幫人查詢信息。 經查,莊某某向他人購買或者非法下載的公民個人信息共計600余條,這些信息涉及個人的戶籍信息、婚姻登記情況等。莊某某再以每條信息200元至800元不等的價格向客戶出售,非法獲利人民幣4萬余元。2023年8月,莊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而他只是一名普通的務工人員。案發后,莊某某主動上交了非法所得。 承辦該案的檢察官表示,莊某某的行為已經導致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對公民財產、人身安全造成威脅。集美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莊某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獲取、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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