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通報一起生產安全類交通亡人事故案例
2024-04-18 09:12? 作者: 劉艷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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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肇事 為何運輸企業被重罰 市應急管理局通報一起生產安全類交通亡人事故案例 廈門日報訊(記者 劉艷 通訊員 謝克)駕駛員發生交通亡人事故,涉事貨運企業被罰125萬元,貨運企業主要負責人也被處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罰款。近日,市應急管理局通報了這樣一起案例。 近年來,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道路交通活動頻繁,道路交通事故時有發生,大多數交通事故都是刮碰等小事故,但一旦發生生產安全類交通亡人事故,涉事企業和其主要負責人也要依法被實施行政處罰。 【案情回顧】 司機分心駕駛 貨車追尾小轎車 2023年4月,沈海高速廈門翔安段發生一起重型貨車追尾碰撞小型轎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800余萬元。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因車輛雙方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分心駕駛,小型轎車駕駛員在高速公路小客車道上接聽電話低速行駛,重型貨車違規行駛在小客車道發生兩車追尾,貨運企業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而導致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市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該起事故責任單位某貨運企業處12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對該貨運企業主要負責人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件警示】 生產單位規范管理 司機安全出行 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牽動著一個甚至多個家庭,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生產安全交通亡人事故案件,事故雙方駕駛員漠視安全行車的行為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與損失。 市應急管理局表示,每個涉及道路運輸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司機朋友們都是道路交通的參與者,都是交通秩序的維護者,一旦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涉事直接責任方不但要承擔經濟賠償、刑事責任或行政處罰,涉事企業和其主要負責人還要依法被實施行政處罰,主要負責人如未能認真履行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嚴重者可能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市應急管理局倡導,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司機朋友們要自覺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知識,規范管理,安全出行,共同維護交通安全環境,共創和諧美麗家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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