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思明法院發布一批典型案例 給同居戀人敲響警鐘
2024-08-13 09:39? 作者:陳捷 曾藝軒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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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近15年這對戀人鬧上法庭 法院發布一批典型案例,給同居戀人敲響警鐘 東南網8月1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曾藝軒 通訊員 思法)同居的戀人們,你們準備好成為父母了嗎?是否準備好迎接愛情可能帶來的責任?近日,思明法院發布了一批典型案例,給同居的戀人敲響了警鐘。 案例1 未婚媽媽起訴追討撫養費 阿壯與阿美(均為化名)在還沒領證時,就迎來了他們愛情的結晶——小寶(化名)。有了孩子后,原本甜蜜的生活逐漸被現實的瑣碎與挑戰所替代。兩人的關系未能如預期般更加堅固,反而因撫養問題產生了裂痕。 不久前,阿美一紙訴狀將阿壯告上法庭,要求阿壯承擔起父親的責任,包括生育費用、月嫂費、母嬰用品費用及后期的撫養費。法庭之上,阿壯對每項支出都進行了嚴格的檢查,對于他認為不必要的支出拒絕承擔,月嫂費用也只愿意承擔一小部分。 最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在法律的裁決下,阿壯不得不面對自己作為父親不可推卸的責任,但這場紛爭無疑給小寶的成長蒙上了一層陰影。 法官說法 缺乏共識的生育帶來經濟和心理負擔 法官說,成為父母,意味著要承擔起養育、教育子女的重任。 因此,在決定同居乃至生育之前,雙方應充分溝通,確保在物質、心理及情感上都已做好準備。缺乏充分準備和共識的生育,可能會給雙方帶來沉重的經濟和心理負擔,甚至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育兒之路需以責任為基,未雨綢繆方能行穩致遠。 案例2 他們同居近15年為財產孩子打官司 小李與阿梅(均為化名)是一對同居近15年的伴侶,共同育有一子小聰(化名)。然而,隨著關系的破裂,兩人也陷入了財產分割與撫養權的糾葛。 小李提起訴訟,要求阿梅退還她擅自轉走的財產,并由她獨自撫養小聰,小李只愿意每月支付1000元的撫養費。阿梅稱其一直撫養小聰,但1000元撫養費過低;且財產為兩人共同收入,因小李出軌,她為保護自己和孩子的權益才轉走財產。 法院在綜合考慮雙方實際情況后,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小聰的撫養權歸屬于阿梅,并酌情確定了撫養費,也對共同財產進行了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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