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一老板任性調崗降薪被判賠7萬多元
2024-08-21 09:36? 作者:陳捷 曾藝軒 楊希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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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任性調崗降薪被判賠7萬多元 東南網8月21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曾藝軒 楊希 通訊員 海法)公司因業務收窄對員工“調崗降薪”,員工認為這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予以拒絕,因此引發一場官司。 公司實行“調崗降薪”是否合法?員工的訴求能否得到支持?近日,海滄法院發布這樣一起勞動糾紛案件。 案情回顧 老板任性調崗 員工告上法庭 此前,朱某入職J公司,崗位為噴色組組長。朱某在職期間與J公司簽訂了4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最近一份勞動合同期限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J公司為朱某繳納社會保險費。 2022年3月,J公司告知朱某噴色組要取消,其崗位從噴色組組長調整為技術員。同年5月17日,因朱某不同意調崗降薪,同時J公司認為噴色組訂單不足,故通知朱某于5月17日至5月30日停工,并關閉了朱某在原崗位的打卡權限。 2022年5月26日,J公司管理人員持一份《人事變動申請單》與朱某協商,要求其同意調動及降薪30%,朱某不同意,故未簽字。6月1日,朱某要求返崗,J公司堅持將朱某調崗至注塑部,朱某表示可以臨時幫忙,但崗位跟薪資待遇不能調整,雙方未達成一致,J公司繼續讓朱某調休至6月18日。6月17日,朱某要求返崗上班,但被通知崗位已調至注塑部,薪資按注塑部標準。6月20日,朱某到公司打卡,未能打卡成功,其后朱某向公司請休病假至7月19日。2022年7月28日,J公司工作人員通知朱某于7月31日返崗上班,朱某未返崗。 2022年8月3日,朱某向海滄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隨后,海滄勞動仲裁委作出裁決書,裁定:確認J公司與朱某的勞動關系于2022年7月19日解除,J公司應支付朱某經濟補償金74920.67元。 后來,雙方均不服裁決結果,分別向海滄法院起訴。 J公司提出訴訟請求:J公司無需支付朱某經濟補償金74920.67元;本案訴訟費用由朱某承擔。 朱某提出訴訟請求:雙方于2022年7月19日解除勞動合同;J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111183.6元;J公司支付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二倍工資差額105986.2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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