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規范水產品銷售行為新規明起實施
2024-09-05 08:12? 作者:汪燕妮 ?來源:廈門晚報 責任編輯: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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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品提倡“裸秤”銷售 廈門規范水產品銷售行為新規明起實施 “螃蟹過度捆綁”銷售是違法行為。 廈門晚報訊(文/記者 汪燕妮 圖/記者 陳立新)近日,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于規范全市銷售水產品稱重行為的意見》,以規范水產品市場交易,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意見將于2024年9月5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5年。 意見明確指出,“螃蟹過度捆綁”銷售、為“螃蟹過度捆綁”提供便利、使用再生材質塑料袋占重、短斤少兩等行為是違法行為。 新規明確禁止商家在銷售螃蟹時使用吸水橡膠、摻海砂或金屬粉的繩子等自重超出合理范圍的特定捆綁物進行捆綁,確保螃蟹的實際重量不被捆綁物“偷走”。商家應使用塑料束縛帶、棉繩或輕薄包裝線,且捆扎繩重量需控制在螃蟹自重的5%以內,讓消費者買得明白,吃得放心。 為進一步提升交易透明度,全市各大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將推廣使用誠信筐,并提倡水產品“裸秤”銷售。即水產品直接稱重,避免通過包裝物增重,讓市民對購買的每一份水產品都心中有數。 同時,農貿市場將增設并規范公平秤的使用,確保每臺公平秤都經過檢定合格,且放置在顯眼位置,隨時可供消費者復秤。這一舉措將有效防止短斤少兩現象,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另外,商家必須配備并使用經過檢定合格的電子秤,不得擅自改裝或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以保障計量準確,不得有短斤少兩等行為。 新規要求水產品經營者必須明碼標價,清晰標示價格,防止價格欺詐和哄抬物價行為,讓消費者購物更加安心。 此外,意見還要求商家在銷售水產品時,應提供安全合格的塑料購物袋,嚴禁使用再生材質等不合格塑料袋,以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安全和環境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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