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火的《哪吒2》竟是普法劇?
2025-02-26 09:22? 作者:陳捷 曾藝軒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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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火的《哪吒2》竟是普法劇? 法官聊一聊《哪吒2》里的法律問題 東南網2月2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曾藝軒 通訊員 集法)電影《哪吒2》爆火,總票房破紀錄,已成為全球動畫電影票房榜第一!在大家熱議劇情、特效的時候,不少法律人還注意到了電影中的法律相關問題。 在法官眼中,《哪吒2》竟是普法劇?近日,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法院法官詳解《哪吒2》的相關法律知識。一起來看看,《哪吒2》里有哪些法律問題。 將狗皮膏藥混入藕粉 是否違反相關規定? 陳塘關百姓在制作藕粉時摳腳丫、擤鼻涕,還將狗皮膏藥混入了藕粉中,如果有人將這些藕粉出售,那么其行為違反了食品衛生及安全的規定。違規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除了要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外,造成消費者損害的,還可能需承擔高達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此外,如果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將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如果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將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法官提示:食品安全關系千家萬戶,安全生產一定要牢記心間。 敖丙使用哪吒身體參加升仙考試 或構成代替考試罪 為獲取玉液瓊漿灌溉七色寶蓮重塑肉身,敖丙使用哪吒的身體參加升仙考試,雖然被太乙真人評價說這才像是正版的,但升仙考試是天庭拔擢門派弟子成仙的關鍵考試,其重要程度不亞于如今的高考。因此,哪吒、敖丙要是生活在現代,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無論是代替他人參加考試或是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都構成了代替考試罪。 法官提示:槍手替考有違公平競爭,誠信參加考試,以實績說話,才是立身之本。 無量仙翁濫用職權抓捕妖族 非法獵捕觸法網 哪吒升仙考試第一關土肥村里,有一群圓滾滾、毛茸茸的土撥鼠,學名旱獺,現在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不難推測,在電影劇情里被捕妖隊捉走的土撥鼠最終都被無量仙翁煉成了仙丹,該行為放到如今,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將構成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如果非法行為對象是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還將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法官提示:野生動物維系生態平衡,切莫因私欲非法獵捕導致自己身陷囹圄。 鶴童衣裙被哪吒踩破 稚子無咎父擔責 鶴童在帶哪吒“更衣”途中,被哪吒不小心踩住裙擺導致衣裙破損,假如鶴童主張財產損害賠償,因哪吒只有3歲,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則李靖夫婦作為法定監護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太乙真人作為哪吒的師傅帶其獨自外出,可以認定李靖夫婦將哪吒的監護職責委托給了太乙真人,盡管委托監護時依舊是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但受托人有過錯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官提示:“無民”“限民”并非不受約束,監護人應盡到監督教育等義務,避免或減少對第三人的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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