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購賣過期大米遭索賠 促銷員不賣糧油也被分擔損失
廈門網-廈門日報訊 (見習記者 張明蕾)顧客買到過期大米,找樂購索賠。按常理,賠償金應該由超市承擔,可卻有促銷員說自己被通知要平攤部分賠償金,而樂購則稱絕沒有這回事。事件真相撲朔迷離。 促銷員不賣糧油也要分攤? 十倍賠償金公司不承擔,卻平攤到促銷員身上?樂購糧油科的促銷員小鄧(化名)疑惑又氣憤:“雖然每個人只交10元,可這錢交得太冤了。” 據小鄧說,前幾天有位顧客在樂購買到一包過期大米,按規定超市要十倍賠償,賠償金大概600元。“前天(7日)科長在會上說賠償金他自己掏200元,剩下的讓每個促銷員拿20元。”小鄧回憶道,“大家覺得20元有點多,昨天(8日)又接到通知說每個人出10元。”小鄧的憤怒在于:明明事關大米,她賣的產品可完全和大米無關。 隨后,記者從另兩位促銷員處獲知,他們賣的也都不是大米類產品,可也交了這10元錢。另外,小鄧所屬的供銷商公司業務經理小吳也確認了此事。小吳說:“昨天小鄧打電話問我要不要交錢,大家都交了,她不敢不交。”無奈之下,吳經理還是讓小鄧交了10元。“促銷員并不是樂購的員工,怎么能讓他們出賠償金呢?”吳經理很生氣。 樂購一口否認稱促銷員說謊 “絕對沒有這回事,賠償金都是我自己承擔的,這完全是造謠。”昨天下午,樂購糧油科姬科長在電話中一口否認了此事。據姬科長稱,樂購采用的是科長負責制,出了問題都是由這一區域的科長直接負責。 樂購客服部張經理對此同樣予以否認:“我已經調查過了,也和糧油科負責人核實過,根本沒有這回事。”當記者提及,采訪到的幾個促銷員均表示確實交過10元賠償金時,張經理的回答是:“他們是在瞎說。” 昨天下午稍晚一些,記者再次致電自稱平攤賠償金的某位促銷員時,該促銷員說,樂購糧油科科長已召集所有促銷員開會,表示會把10元錢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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