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監督違建治理紀實:遏制違建呼喚利器
▲湖里區多部門聯合強制拆除高林社區32處非法占地違法建設。 政府半年“拆違”77萬余平方米 2013年4月26日,在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市政府提交了關于市人大常委會對“廈門市城市總體規劃實施情況的報告”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的報告。 根據這份報告,政府表示,遏制違法建設是維護規劃依法實施和城市有序發展的重要保障,全市已經形成各區領導親自抓、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機制。對嚴重影響城市規劃、公共安全,侵占綠地、人防設施等公共部位,以及環島路等風景旅游景區的違法建設,政府進行了重點監管,實施網格化管理,強化巡查管控,做到責任到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防產生新的違法建設。 從去年7月到12月,市政府對非法占地違法建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半年內全市“拆違”1085宗(含存量),占地面積716034平方米,建筑面積773951平方米,有效遏制了違法建設勢頭。同時,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典型案件,重拳出擊,嚴格執法,堅決打擊違法建設行為,西堤別墅及蓮花凌香里別墅兩處違章建筑,市行政執法局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已按相關法律于2013年2月底完成強制拆除工作。 業主“躲貓貓”,城管履行法定程序 在查處西堤及蓮花凌香里兩處違建別墅過程中,市、區城管執法部門高度重視、態度堅決,迅速查明違建基本情況,先后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3次向思明執法局下發處理意見并進行督辦,明確快速查處的方案。市城管執法局主要領導多次帶隊至現場查看督辦,聯合思明區城管執法局對違法建設依法實施停水、停電、查封施工現場等措施。 為盡量減少違法當事人的損失,城管執法一方面準備拆除違建的相關事宜,一方面想盡辦法督促當事人自行拆除。遺憾的是,在強大的執法攻勢面前,違建當事人仍心存僥幸,消極應對。要么避而不見城管,或拒不提交任何相關手續和資料,要么從其他地方偷接水電,鉆執法空當“爭分奪秒”地搶建。從群眾開始投訴到這兩處違建被依法強拆,歷時8-10個月之久! 在制止無效且一直無法聯系到上述兩處違建業主的情況下,無奈之余,城管執法部門只好采取依法公告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的方式,期限屆滿后再公告送達《責令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之后又經歷了“視為送達”、“當事人自動履行期限”、“催告期”等諸多復雜的法律程序,最終于今年2月依法送達《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后組織實施強制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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