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率先在全國實現人人公平享有醫療保險
此外,我市建立政策創新機制,實現全面保障。在全國首創“基層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統籌基金報銷500元政策”,參保人員在公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診就醫,發生的基本藥物費、一般診療費、常規檢查項目費用,不超過500元部分,由社會統籌醫療基金全額報銷,有效減輕慢性病、常見病患者就醫購藥的醫療費負擔,積極引導“小病進社區,大病到醫院”,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大醫院人滿為患的現象,推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醫療保險健康綜合子賬戶,參保人員與父母、配偶、子女通過建立家庭醫療共濟網,使用健康綜合子賬戶資金互助共濟,從原先只“保個人”向“保家庭”的綜合保障功能延伸,極大地減輕了自付醫療費負擔。這個系統是全國個人醫療賬戶功能拓展中最完善的。 醫療費起付 標準大幅降低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出臺一系列醫保惠民政策,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升醫療待遇水平,讓廣大市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如提高財政補助標準。連續三年提高財政補助標準,今年城鄉居民醫保每人每年籌資標準由原來的460元提高到500元,其中財政補助標準從原來的360元提高到390元,提前三年超過國家下達的任務。 提高醫療費報銷水平。目前,職工醫保總體報銷水平達到85%以上,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門診、住院醫療費報銷水平分別達到50%、75%以上,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城鄉居民補充醫療保險報銷水平分別達到95%、80%,繼續走在全省和全國的前列。 提高最高支付限額。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從7萬元提高到10萬元,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城鄉居民補充醫療保險的最高支付限額分別從26萬元、21萬元提高到40萬元、35萬元。目前,在一個社保年度內,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綜合保障水平分別達到50萬元、45萬元,超過全市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城鎮居民上年度可支配收入的8倍,提前完成福建省“十二五”公共服務體系發展目標。 降低醫療費起付標準。城鄉居民醫保門診起付標準從1000元降為700元;職工醫保起付標準取固定值,不再隨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而變化,在職職工門診起付標準從2100.96元降為1500元,退休人員門診起付標準從1050.48元降為600元,可減輕參保人員4000多萬元醫療費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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