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忽悠外地人買海景房 承諾的“首套房貸”沒了
相關新聞 中介承諾沒兌現(xiàn) 購房者違規(guī)購房索賠無門 廈門日報訊(記者 郭桂花 通訊員 民五)中介承諾說能包做首套貸款,結(jié)果無法兌現(xiàn),導致購房人經(jīng)濟損失,這種情況中介到底該不該賠?近日,市中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購房人李小姐是福安人,屬于限購對象。2012年5月1日,李小姐與海滄區(qū)一家中介簽訂了一份購買意向書,委托中介幫助她購買海滄區(qū)一套價格為175萬元的房產(chǎn)。當時她支付了5萬元誠意保證金、2.3萬元中介費,還另外支付了1.6萬元補繳社保的錢,請中介幫她弄到購房資格。 2012年5月11日,李小姐和房東、中介簽訂了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當時,李小姐還支付了一筆貸款手續(xù)費給中介小張。協(xié)議簽訂兩周后,雙方就到房管部門辦理了產(chǎn)權過戶手續(xù)。但房東和李小姐都沒有想到的是,李小姐的貸款竟然一直辦不下來,拖了三個月之后,房東將李小姐告上法庭,追討購房尾款。李小姐實在付不出尾款,只能一邊借錢支付尾款,一邊掛牌賣房。 近日,李小姐將中介告上法庭,索賠19萬余元,包括中介費、評估費、各項稅費損失,還有占用資金的利息損失。 近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李小姐的訴求。主審法官認為,國家信貸政策及房產(chǎn)政策都已明確公布,李小姐對自己是否符合首套房貸款標準,應該是明知的。而中介公司和小張也應是明知的,卻仍然作出承諾并收取手續(xù)費。因此,可以認定雙方就包做首套貸款達成合意,是共謀違反國家信貸及房產(chǎn)政策。 所以,李小姐是基于此違反國家政策之行為而提起訴訟,法院對此不予保護。由于房產(chǎn)已經(jīng)過戶至李小姐名下,她支付的中介費、評估費、稅費及房款等,都是房屋買賣中必須支付的費用,而她主張的利息損失,也沒有依據(jù),所以依法判決駁回她的訴求。(來源:廈門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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