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給國企年金劃出上限:不得超過職工上年工資5%
baijiapai.com?2013-11-02 07:30? 易福進?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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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給國企年金劃出上限 費用不得超過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5% 東南網11月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易福進)國企為職工繳交企業年金,費用將不得超過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5%。 昨日,記者從廈門市國資委獲悉,對于市屬國有企業的企業年金制度,將在以往相關制度的基礎上,補充兩大“新政”。 除了“企業每年列支成本(費用)的企業年金費用,不得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5%”這一5%的最高上限門檻規定外,市國資委還明確要求:“年金制度試行初期,職工個人繳納部分應不低于企業為其繳費部分的25%,以后年度逐步提高。” 據悉,這一補充規定,旨在進一步規范廈門市屬國有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記者獲悉,為了完善薪酬福利制度,為員工的養老計劃做長期的準備,以進一步保障和提高職工退休后的待遇,廈門早在2008年就試行推廣企業年金制度。類似廈門空港、廈門信達等一批大型國企,更已先行先試,率先建立較為完善的企業年金制度。 有關人士為記者分析,以往廈門國企的年金試行制度,只提出“合理確定年金繳費水平”,并要求企業出現虧損的年度應停止企業繳費,企業人工成本負擔過重時,應及時調整企業繳費水平,“但具體多少比例比較合理,并沒有明確的界限,這也意味著,一些有實力的企業,這個度就比較大”。 而這5%的新規定,等于為市屬國企明確了這個度的范圍,也進一步確定了較為合理的繳費水平,避免互相攀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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