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狀告保險公司:連續交23年保費退休后每月領48元
物價飛漲養老保險金不漲,投保人狀告保險公司 連續交了23年保費 退休每月只領48元 東南網11月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文 陶小莫/圖)連續繳交23年保費,到退休時每月能領多少養老保險金? 老趙說,當年他拿出工資的五分之一來投保,原本對個人養老保險金寄予厚望,沒想到等了23年,如今卻只等來“48”元,只能買三斤多的豬肉?!拔飪r飛漲養老金怎能不漲?”為此,老趙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思明區法院針對這起養老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 23年前 拿五分之一工資投保 23年前,27歲的趙先生在廈門一家企業上班,每月工資50多元。 當時廈門還沒有社保,趙先生擔心退休后沒有養老金。恰巧這時,趙先生獲知當時一家保險公司正在推一種“個人養老保險”產品,保險分為四檔,期限分別是50歲、55歲、60歲、65歲。 趙先生選擇了50歲那檔,他購買了10份,1份1元,因此每月需要繳交養老保險金10元。“1990年的時候,10元已經超出我每月收入的五分之一?!?/p> 按照合同規定,趙先生從27歲開始繳交到50歲,年滿50歲后,每月可領取48.008元。 50歲后 每月只能領到48元錢 今年3月,趙先生年滿50歲。他去找保險公司領錢,卻被告知,12月開始才能領取養老金。而且,每月只能領取48元養老金,趙先生無法接受。趙先生說,按照當時的物價水平,10元是個不小的數目。“物價上漲這么快,保險公司并非不知道?!壁w先生說,現在48元的養老金最多只能買三斤多豬肉,根本不能起到養老作用。 為此,趙先生幾次找保險公司協商,但都無果。無奈之下,近日趙先生將保險公司告上法院。 爭議焦點 養老金能跟物價漲嗎? “物價飛漲,養老金該不該漲?”近日,思明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養老保險糾紛,法庭之上,雙方針對這一焦點展開激烈爭辯。 趙先生說,養老金應當考慮物價水平,因此,他要求保險公司從今年3月起,按月支付固定年金,支付標準按廈門市城鎮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計算,每月需支付3131元。 趙先生認為,這樣的支付標準符合保險公司個人養老保險章程個人養老金試行辦法第一章總則的精神,就是“讓投保人老有所依、老有所養、老有所靠”。 但是,保險公司訴訟代理人堅持認為,趙先生的要求沒有法律依據,按照保險合同規定,27歲購買的保險至50歲期滿后,每月只能領取4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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